HTC HD2 wrote:
假如你跟遠雄是在牌...(恕刪)
1.我想北市府手上並非沒有牌而是等時機而已.看柯跟連選台北市長的時候.連陣營是有好牌就趕緊出手.但柯陣營卻是溫水煮青蛙.見招再拆招.我想這次北市府與遠雄過招應該也免不了用這手段.只是遠雄陣營比連陣營高明些而已.
2.市府就算真的買回來又如何? 照專家說法目前的大巨蛋能為遠雄帶來40年800億租金.假設北市府拉緊褲腰帶付300億罰金硬吃下這顆蛋.對商場略作修改符合北市府的條件後.再自己設立團隊經營巨蛋商圈的話.就算40年只有遠雄一半的收益也還是高於罰金.經營得夠好加速轉虧為盈的話.還能變成北市府的財源.就算真的把蛋買回來全拆了.這塊土地重新再標出去也絕不會只有300億.我記得有人粗估過這塊地應該在1500億以上.
3.假如巨蛋商圈真的開始營運.40年內也不會是"市民財產"而是遠雄財產.因為北市府能拿到的回饋權利金是一個根本可以稱為匪夷所思的數字.大巨蛋案的狀況甚至比遠通電收還要更誇張.
4.不用擔心.財團還是會跟北市府合作BOT的......但一定是在柯文哲卸任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