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了解陳偉殷當年去美國,沒有被中日龍隊綁住的原因嗎 ?

陳在2003年加入中日龍,結果06年動tommy john手術,改用育成選手約綁住
08年回來後在日職大顯神威,那時中日隊怎麼沒有用長約綁住他.用一年一簽嗎 ?
後來陳勉強2011多留一年就是
結果2012年陳就以洋將身份結束合約,就飛往美國了.
免用入札制度,當然是合約到期囉
想問的是中日龍隊難道當時有那麼大方,好來好去嗎 ?或是當年中日忘了簽長約?

另外一個問題:
中職對取得自由球員身份的球員要轉隊,母隊還可以要轉隊費,美日也是這樣玩的嗎 ?
有大德了解嗎?


年表:
日本職棒中日龍隊(2003年~2006年)
日本職棒中日龍隊育成選手(2007年)
日本職棒中日龍隊(2008年~2011年)
美國職棒巴爾的摩金鶯隊(大聯盟,2012年~)

2011年 -- 01月24日再度獲得中日龍隊球團的大幅加薪,年薪為1億7000萬日圓(約新台幣5967萬元)外加激勵獎金5000萬日幣合計共2億2000萬日幣(約新台幣7726萬元),正式成為台灣史上最高薪的旅日投手,並於該年球季結束後獲得自由契約,取得挑戰美國職棒的資格,不過此自由契約並不能行使國內轉隊權。
因為她是"洋將""洋將""洋將",或許說中日對他的傷還有疑慮,不敢貿然投資太多太長,那MLB有機會時陳偉殷當然要去闖看看囉!
記得是因為轉成育成選手讓經紀人抓到空隙說為何洋將還適用日本人的合約,後面就變成一年一簽了
傳產業雜工工作中................
樓上說的都是原因

另外 自由球員制度應該蠻好查的

自由球員制度

就自己看囉!

各國多多少少都有保護原母隊的機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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