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mi wrote:
那個拍桌的和其它同...(恕刪)
制度的事情絕對不是三言兩語
我也不認同協會的作法
但是在那之前、對於謝小姐的那番話我更無法苟同
如果他只是為了粉絲打球、請她去打職業賽而不應該跑來奧運
更不用說花了幾年心血而被她糟蹋的另外一名伙伴
如此低EQ的運動員真是世上少有
話說回來台灣這個國家對於運動的付出
前面有人提到日本代表團還有日本食的準備跟廚師
請看新聞、那是日本企業(味之素)自發的愛國心(或榮譽感)
->連日本的運動培育中心也不罰民間企業的大力捐贈
台灣欠缺的是什麼東西都要靠國家
民間跟企業到底有多少人會願意出錢出力的少之又少
為了掩飾自己的小氣以及自私時最簡單的就是把問題丟給國家
比起那些先進國家、台灣給的算是非常大方
美國金牌獎金2萬5美金、韓國多點也只有6000萬韓圜(大概179萬美金)
台灣甚至給到2000萬到3000萬台幣
比之美日韓中民間企業對於運動賽事的捐贈台灣則是少得可憐
為什麼
因為在台灣不乏只會嘴砲批評國家的人
少有願意掏錢花時間進場為選手加油打氣的人
民氣如此、企業自然也不會有多少力氣願意花資源在這裡
更何況台灣資源有限、
花更多的錢在於少數幾個成功的運動員身上
還不如花更多資源在於只有更少人關照的運動項目上
試看歷來自由世界的奪牌選手多以榮譽為出發點
到比賽前還在爭資源爭口氣而倒退賽的大概也只有謝小姐一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