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搶挖角 謝爸︰一年500萬就留下來


mimi257363 wrote:
不會呀!!很合理呀....(恕刪)



熱門運動的"職業"選手,是靠比賽獎金、代言其他的林林總總收入,通常賺得比小老百姓還多;不過這通常是只有頂尖的選手才能有這樣的待遇。問題是,今天如果是不頂尖的,值得投資嗎?

職業是自己選擇的,沒人逼。要吃飯要花用,請自己賺。
轉吧!轉吧!七彩霓虹燈
反正我對網球無感!
對這種行為更是反感!
如果馬英九還要召見他,我就真的冷感了
如果網球這個職業讓你賺不到錢活不下去就換工作啊
每個 上班族 不就是這樣

soujyouitsu wrote:
可以要求政府在硬體軟...(恕刪)
一年才五百萬我還嫌少勒,還是快轉籍好了,台灣根本不重視體育,只會沾光
贊助他們家三個選手五百萬
讓他們無後顧之憂專心打球
將來打出名號
等於順便幫台灣宣傳
應該比世運花二佰億
來得划算吧

還有
我贊成不補助職業選手
但我也不會反對他們為了生存到外地去發展
他們死活自己負責
他們有好成績是他們自己爭氣
跟你我都無關
更別拿國家大義來扣人家
同意轉籍~~~
因為運動員在台灣沒啥錢途~~~~

但是500W算少的吧~~~
LYC1129 wrote:
還有
我贊成不補助職業選手
但我也不會反對他們為了生存到外地去發展
他們死活自己負責
他們有好成績是他們自己爭氣
跟你我都無關
更別拿國家大義來扣人家...(恕刪)


+1

都已經是職業了,為何還要管國籍是什麼.

就算拿錢也不是"補助",那叫某組織(在這兒是政府)要靠他們的名氣宣傳,所付的代言費.

500萬!!!!不到20萬美金,真的很少啦!

我們講的是職業選手不是國手,一堆旅外的職業選手,遇到中華隊徵召的事後,因為怕自己受傷,都不願意參加,我們根本就對於職業選手沒有強制徵召的權利。
職業選手沒來舞台才想參加中華隊,參加很多都是為了提高自己的身價

等這看吧,此例一開,以後旅外職業選手沒市場了,都可以要求,以教育教育下一代選手為理由,要求教職工作
一年500萬NTD真的很少...
一年500萬USD才算獅子大開口...

esthetica wrote:
又一位 為了酸而酸 難怪台灣人才會一直出走

不懂 就以為自己被卡油...真是的

難道連一點 身為台灣人的自覺都沒有嗎 ...(恕刪)


台灣人不需要高薪的人材
只需要低薪耐用的奴材

拜託~
500萬耶!
可以請多少個22k的勞工或是外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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