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sman709 wrote:
我個人覺得應該是:政...(恕刪)
那..若政府從小扶植到成名,萬一成名後她轉籍尋求更大的利益呢?
先前的投資成本算你的還是我的?
成名前的補助可都是有你我繳的稅在內,那轉籍後你會不會很幹?
卡茲卡茲的講一堆,你可以私下冠名贊助吧?
像前兩天三立電視台的政論節目還在批判政府及民間企業怎不贊助,這個電視台就不會身先示卒嗎?不也是只會批評,幹不了正事?虧蘇麗媚還住在大直水岸每坪200萬起跳的豪宅,難道她中風了嗎?
我是不懂這些人的邏輯...
No14 wrote:
所謂"職業"選手當然是靠自己
或是找企業贊助
因為一切都是"商業行為"了
要知道 "職業"選手 獎金可是進自己口袋的
政府其實依法根本不能補助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