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那麽有原則,又要公平正義,在拿到不屬於妳的東西當下,不是該立馬退還嗎?人家跟妳要還在FB酸言酸語,low掉了吧!看看巴西的足球先生內馬爾,贊助金外加球隊薪水,每年坐收10億台幣以上,但他放棄美洲盃,專心代表國家出賽…他可是出生在巴西南部的貧民窟,不是更有立場説他沒欠國家什麽嗎?請妳靜靜的消失吧!Note7的價值只是……給那些努力為國家拚搏的選手們一個紀念品而已!
文章關鍵字
不管怎麼看文
她都沒有不還阿
她只是想表達,網協需要作的都沒效率,這種事卻效率超高

不要拿其它國家運動選手來和台灣比
如果台灣有和其它國家一樣重視選手和國內運動環境
就不會每次比賽就各種問題
棒球如此、籃球如此、撞球也如此.....
這麼多運動都差不多情況
就不要怪球員怎樣
要好好檢視體育單位制度到底怎麼了,才是王道
退賽=不是選手資格 就如同在公司 要把證件.配發的電腦 手機 一併還公司..
換個角個 離職了 公司還要打電話跟你催收公司物品? 是公司太機車了 催東催西的.
還是離職員工沒有作好離職工作?
不知道 謝家有沒有跟體育署申請本屆奧運補助,有的話該退的不只是手機吧。

職業選手不必相忍為國,這是他的生涯。

但運動員 不應喪失運動精神。
真的不知道該說啥?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只要事情不如意,都是別人的錯。
講這麼多有用嗎?
就有一群傻子挺謝啊。
我相信搭飛機到里約的機票不是謝自已出錢的。
對網協的不爽,他覺得是台灣對不起他。
我只覺得,做人還是要有點羞恥心。
停止討論這種人吧。
沒人討論謝,或許台灣的空氣會更好。
對網協不爽,但發言一直覺得是台灣虧錢他,太自大了。
沒贊助靠自己,你家是金山銀山嗎?可以讓你這樣花?
你出名後,廣告代言這些外快,協會會拿你的錢?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