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聽朋友抱怨完,騎驢找馬真的很辛苦!!

昨天跟朋友說我報到跟新公司溝通後OK!!我朋友跟我說他有家公司面試完OFFER,但公司跟他說下禮拜一就得上班,他整個無言,後來他回舊公司不知如何開口,我也不敢跟他多說什麼只能叫他鼓起勇氣跟公司溝通!!

很多人常說,如果沒辦法等人的公司通常那個職缺也不會是個好職缺,只是我出社會第一份工作到第二份以騎驢找馬的方式,面試了很多間公司我光面試就有兩家想要能立即上班的,說實在的真的很辛苦也很累!!尤其是法令關係真的讓我感到厭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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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那麼快就報到?

提辭呈後至少要一個月才能離開公司吧

我最近也在找工作

已經拿到兩個offer letter

兩個報到日都是9/1

他們問我為什麼要那麼晚才能報到

我都是說公司規定至少要一個月交接時間

以及我還沒有面時完所有我想要的公司(對方面試官聽到只有傻笑)

奉勸年輕人對新公司不用這麼害怕

他要你的話...都會等你的
我自己也很想騎驢找馬阿

但...問題就像你講的一樣

以兩個條件差不多的人來說

別人可以立刻上班

我卻得等到錄取後先跟舊公司請辭

以任職3年以上的員工來說從申請離職到正式離職至少得等上1個月

有的甚至要等舊公司找到人接手我的崗位並將工作交接完成後才能到新公司上班

你是面試官你會選誰答案很清楚了

一想到這就覺得騎驢找馬的錄取機會一整個低到不行

除非你個人的條件真的很好

但你朋友還想要抱著曉悻的心態沒老實說自己還沒辭職也怪不了別人了

每間公司當然都希望錄取的求職者越快上班越好

難道你朋友還想要新公司佛心大發讓他錄取一個月後再上班?

但如果有決心不再回舊公司任職的話

就只能把最後的大絕曠職3日拿出來

讓舊公司自動把他開除吧

wth0722 wrote:
怎麼會那麼快就報到?...(恕刪)

我跟我朋友的做法是,我們確定新公司有OFFER了,我們才提出辭呈,只是我目前新公司起初以為我是沒工作,後來我說在職,他希望我能5天或10內到職,但後來我溝通過後新公司OK。可是我朋友這個就更快了他希望他下禮拜一就馬上到職,只是這是我跟我朋友第一次騎驢找馬,我不知道我們這樣做法是不是正確的!!

其實很納悶工作其實不必要交接到20天這麼久,只不過是個小小職員又不是什麼主管,但有些主管就是不爽,因為你走後就怕連鎖效應,我目前公司就是這樣,就是每個人又得承接多一份工作,所以才這麼硬硬要扯法令,公司可以對員工不利,但員工不能對公司不利!!

2058 wrote:
我自己也很想騎驢找馬...(恕刪)

我朋友履歷有寫到在職中,只是那間公司好像都沒看誤認他是待業中!!
我上個月某間上市公司開出不錯薪資,但他要求能下禮拜上班,我一聽到真的讓我很錯愕,後來我說可能沒辦法,公司因該也想找個負責的員工,所以可以給我20天時間嗎?他跟我說我們在評估叫我回家等待通知,我到現在沒收到感謝信函以及電話通知我打電話去問HR,他問我名子後,居然還在跟我說我們還在評估,到現在我還是沒收到信函!!只感覺台灣法令真的得修一下,如果是主管20天是真的有必要,我只不過是個小職員,沒必要這樣搞!!
我本來之前要用大絕曠職3天,但我家人極力反對,還說你會被告,再者目前公司當時面試給我機會,想說自己不能這麼無情,其實也不是說什麼條件好不好啦,工作其實大家都可以做的來除非是RD類的,不然只差學習快慢而已,全台灣這麼多人,不差我這一個人,但我就是怕把自己的名聲搞臭怕以後沒退路,真的很感慨也很無奈!!
Bajaja wrote:
昨天跟朋友說我報到跟...(恕刪)


難道待業中或是失業找工作會更輕鬆嗎?

通常做滿一年就得在一個月前宣告。這是勞基法規定的。這是個勞資雙方一個緩衝的方法。

通常交接只需要一天,其它時間是給舊公司找人頂你位置用和大概訓練一下新人用的。這段時間你可以三不五時請假把你的特休請完,偶爾處理一下公事而已。

還有你是面試官。你願意用一個失業或待業的人還是用一個仍在職的人?

急著用人表示前一手離得太快銜接不上。不是屎缺就是主管有問題。公司不會因為少一個人停止運作。那只是一種話術而已。

簡單說你的那個職務還有一堆人可以選,看哪個人可以先上班就選哪個。你並不是他們的第一首選。幾時上班不是很大的決定因素。


如果主官真的需要你的經驗或真的喜歡你,不會在乎那一個月。

我換過好幾個工作,每個都可以一個月後再上班。而且都是還在職換的。

最好不要曠職惡搞,同一個產業或是相近產業的人資都是互通資訊的。很容易查出你的底。
不要忘記面試不只是公司藉此機會決定要不要請你,你也應該要藉此機會了解公司並決定要不要替他工作。

第一是又還沒看到OFFER,哪能馬上決定要不要上班。至少也得等到其他面試的公司都出了OFFER,比較完才能討論下一步吧?

第二,交接期是幾個月就是幾個月,不好好交接一有工作馬上拍屁股走人的員工哪有公司敢用? 更何況如果不交接違約新公司會不會負責賠償? 年輕人一般1個月,有經驗的可能2~3個月,高階人才有時候交接期至少6個月起跳。這些,稍微像樣點的公司都知道的。

最後,換公司途中你難道不需要時間搬家,銜接,或是出國放個假?

我自己請的,年輕人一般2~3個月後上班都OK,高級人才的話只要不超過本會計年度一切好談。

要求你盡快上班,和如果你不能上班就不聘是兩回事。找合適的人才真的不容易,哪會在乎能不能夠馬上上班? 會做後者的公司,往往內部管理有問題,不去也罷。
基本上就是正式OFFER後一個月離職
交接清楚免得揮不完
若原公司要提早放人我也OK
但絕對不做那種完全沒交接的
被告都會有
不過說真的......

很多人其實只有騎驢的本事
可是卻都擠破頭想要去騎馬.....

難怪問題一堆...

PS、我是說有些人...

2058 wrote:
我自己也很想騎驢找馬...(恕刪)


其實一般都先拿到 offer 再來提 .
標準是 30 Day .
但快的 可以 七天 ..

反正離開前就是 請完該修特休 ..連請好多天 .

新公司那邊就說 要休息 2 週 ..
但你可以 提前去 做 "免費" , 這是得到新公司 老闆 kimogi 認同 ..
表示你願意來 老公司不放你走

1來表示 你是有能力 但舊公司老闆留你 .
2 來是 說 這一般流程 至少交接要一個月
3. 你放假到新公司去 了解環境

有些人 不見得 interview 後就知道 ..很都公司 內部問題
外人不知道

否則怎會有人離開 讓你去補 ?????

還沒報到前 都還理由

但千萬別前幾天說 不來 .
這樣很不好 ..
所以最好是 救公司 先請 => 新公司 免費幫新老版
萬一 新老闆 以為你走了 露出真面目..
老公司還有路 ..




taiwan2008 wrote:
其實一般都先拿到 offer 再來提 .
標準是 30 Day .
但快的 可以 七天 ...(恕刪)


其實我自己都選了OFFER以後,還要求他們先做完REFERENCE CHECK,確定OFFER 已經 UNCONDITIONAL 才辭職... 你不替自己著想,還有誰會替你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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