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敘述
客戶8月份的貨款 9月份收到支票 該支票10月9號可以兌現 (9月客戶就沒有在叫貨了 我也不知道客戶已經跑路)
支票拿去銀行代收後
銀行通知 該支票已經申請遺失止付
這張支票是另一個人的付給客戶的
支票主人稱B好了
銀行通知完 我第一時間開始聯絡客戶 客戶手機關機 室內電話無人接
沒多久 票主 B 居然可以找到我 來電跟我說 客戶的老婆在他公司上班 偷他的支票 付給我們的 不只我一個有這種情形
然後 說 我的客戶一家人都已經跑路了 找不到人了
想也知道 這客戶跟票主兩個是不是串通好要詐騙的
票主也補充說 要在20日內跟我解決這件事 然後 要親自來找我拿支票 他不想跳票 信用破產
然後 要寫一張 有關票據清償責任問題切結書 目前票主B電話口頭上說 那是我跟客戶的問題 跟他無關
寫一張切結書 讓法律保障我對於客戶有求償的依據
我聽票主在亂屁

目前我的想法 準備到警局備案 支票也不還給票主 切結書 我也不簽
想請問 廣大的鄉民們 可以提供我更多該如何處理的意見嗎???
文章關鍵字
所以這張票沒辦法兌現了嗎?
B說他不想跳票是否代表你嘎進去他就要付錢?
如果是我還可以嘎我應該會先嘎再說,
誰知道是不是真的被偷?還是他們另外有金錢往來?
如果開票的人可以不經過訴訟或是其他程序就止付已經開出的票,
對收票的人太沒有保障了吧?
金額如果很大應該要諮詢律師或專業人士,
希望你的問題早日獲得解決。
>想也知道 這客戶跟票主兩個是不是串通好要詐騙的

不要這樣講,可以想但是千萬不要講。

>票主B電話口頭上說 那是我跟客戶的問題 跟他無關

如果票主B這麼硬,那麼您也可以說退票是票主B的問題 跟您無關

....................................上面是閒話,紅字才是重點...................................

您現在要做的是退票後要跟銀行索取退票理由書拒絕證明書以確保自己的債權。這樣將來若要尋求司法救濟時才能證明您有按規定行使和保全票據權利且票據未獲付款。



至於票據,除非票主B肯付錢,否則無論他說得多好聽,是我的話我都是不會還他的。......不還他這點只是個人評論,深入的可能要再查。



wuchabu wrote:
簡單敘述客戶8月份...(恕刪)
銀行已經止付了
所以不能兌現了
失主想要來拿回他的支票
所以 我不是很懂 為什麼他要有領回的動作???
他大可豋報刊登遺失啟事
卻想只要領回就行了

所以問題所在 支票隨便開出 只要跟銀行說 我票遺失了 就可以停止兌現
這樣做生意的 誰還敢要支票!!!
wuchabu wrote:
支票隨便開出 只要跟銀行說 我票遺失了 就可以停止兌現
這樣做生意的 誰還敢要支票!!!...(恕刪)


如果是亂說的那可能有觸犯偽造文書的刑責,也不是那麼輕鬆的。

不過這跟您眼下之事關係不大,建議您無論如何要拿到我樓上紅字部分說的東西,這樣才攻守有據,不會陷於不利的處境。

wuchabu wrote:
來電跟我說 客戶的老婆在他公司上班 偷他的支票 付給我們的


聽他在放空氣

所以你票不見、印章也不見

我要偷開支票,我就直接給你開 500萬、1000萬

反正你支票開出來了,我就給嘎進去

你不要信用破產,不是付錢就是上法院提出證據

至於你手上的票,打死不還啦

我家中還有十年前客戶跳票的票
挑晚上要找我談判
票先收起來 影印起來給他看看就好 不給他看正品
讓他繼續掰理由 看是誰比較傻
有抬頭嗎?
有禁背嗎?
有背書嗎?
wuchabu wrote:
簡單敘述客戶8月份...(恕刪)
問一下他
法院程序跑了沒

沒跑,過幾天問銀行止付還有沒有效力
沒有,再存進去給他退票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基本上不用管他怎麼說,票據不管是被偷開,還是什麼原因,是票主跟客戶他們的事。你有這張票的債權,票主就有支付的義務。如果真的是如票主所說的,票主要自己去處理,票據遺失是要登報還要上法院,當票主有登報,你就可以提出異議,法院就會傳你出庭。不必跟他簽什麼有的沒的。我記得銀行止付,如沒去法院辦遺失,是不能一直止付下去的,可以去銀行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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