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開鞋店做生意做了10幾年,賣的也都是2百~1千多元內中低價位,
遇到的澳客也不少,但這位真的打破我的三觀.....

這位小姐過年前來店裡逛了幾趟,
來來去去同一雙鞋各種尺碼試穿不下五次,
好不容易穿爽了,殺價也殺的讓她滿意,當場就直接穿走了...

大年初一這位小姐就穿著那雙鞋來店裡抱怨鞋太大,
很好!鞋底都已經磨過了..好~讓妳換...
過2天...又來了,嫌太緊..好~讓妳換...

過程中~店員都很客氣的幫她解決問題..我想說因該沒事了..
想不到我還是低估了她的臉皮..

就在今天,收到消基會的客訴發函..
=她除了提出我必須全額退款外,{350元}
還必須賠償她因為穿了我的鞋子而磨破她一件價值3600元的絨毛長褲...
{全素面的高跟鞋到底怎麼會磨破你的長褲呢??}

真是督丟肖A,,,,,,

我一雙鞋才賺你1百,而且已經被妳穿過的鞋子,底都磨過也無法退給廠商,
只能自行吸收,妳換了2雙我就已經倒賠了6百多了..喔還要加上妳穿走的.
總共1000多元..為了賺你100元倒賠了1千.妳還想怎樣...
竟然還要我陪妳的褲子...真是他XXXXX

讓我傻眼的還是消基會竟然發文要我跟她處理??
我是實體店鋪,肯讓她換了又換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請問阿要是怎麼跟番婆講道理呢?
請各位大大評評理.能告訴我,我該怎麼做?



申訴書:

遇到沒臉皮的客人我該怎麼辦?

她買的鞋子:

遇到沒臉皮的客人我該怎麼辦?
文章關鍵字
消基會是民間單位,沒任何公權力,公家機關是消保會。把所有證據準備好,然後不理會客訴。
反告她詐欺,把她換過鞋子證據留下,裡面有她的DNA,賴不掉,把監視器調出來證明她有來過無本換過鞋子還磨了底的鞋子也給換!只是上法院看法官怎判了!或是上媒體,把奧客的行為公佈,搞不好還有其他受害店家跳出來聲援妳!
這只是進行 " 調解 " 不用擔心,調解不成才會到法院,通常現場的調解委員都會明示+暗示的要雙方現場就達成協議,好讓他們可以結案。

依你這情況來看不外乎就三個結果:

1.你認栽,賠錢了事,當做遇到有智能障礙的病人,然後看著她大笑揚長而去。

2.不理會她的要求,據理力爭,讓她道德心覺醒,摸摸鼻子,算了。

3.她真的不知理義廉恥腦袋殘缺到,想上法院。

本人贊成第2個!

你可以請她舉証,她的褲子是如何穿了你的鞋子而被磨破的?
或請她舉証,你所販賣的鞋子是否有瑕疵,請現在的調解委員看看。
買賣完成後,你所擔負的瑕疵擔保責任,不是讓她這樣無限上綱,想換就換???
除非你在買賣當下的要約中有說,保証讓她退換(大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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