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罷工
很成功 人家高層願意低頭了
果然正妹出來 男人就軟了
男生也來罷工 不知道有沒有版面
下一個該罷工的是什麼職業???
1、老師 罷工
直到把零體罰 這麼爛的教育政策 修回去再說~
2、醫生 罷工
過勞,取消全民健保,重回賺飽飽時代
3、作業員
薪資過低、超時工作
4、工程師
責任制、超時工作
5、護士
過勞、超時工作
6、服務業
薪資過低、超時工作
勞基法第 84-1 條:「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規定之限制。」一般適用勞基法第 84-1 條的行業會採用變形工時都是12H制。雇主說要上班12H沒有加班費,應徵者勞工敢說只想做8或10H嗎?當然是雇主說了算;所以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這句話是在偏袒資方壓榨勞工。
只要廢除第 84-1 條這畸形怪物的惡法,回歸勞基法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常規,就不會有被批評壓榨勞工的情形,所以勞基法第 84-1 條是惡法是在壓榨勞工,應由勞動部報請立法院修法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