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今天公告:
往後當日遲到超過五分鐘,須請假1小時,且當月無全勤獎金。 


原本的規定:當月遲到超過30分鐘,須請假1小時且取消全勤獎金。
 
勿筆戰,只是想多了解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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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nick123 wrote:
往後當日遲到超過五分鐘,須請假1小時,且當月無全勤獎金。


不違法,公司又沒說你遲到5分鐘,然後請假1小時,但還是要提供55分鐘的勞力

請假1小時,你就1小時到再打卡就好了啊

而且公司超好的,本來每月有30分鐘可以遲到,改成每天5分鐘,以22天算

你每月有110分鐘可以遲到喔
合法,但不近人情

我們公司的作法是,彈性15分鐘,表定8:30~17:30。8:45以後才算遲到,遲到15分鐘內沒關係,看晚幾分鐘,下班就晚幾分鐘打下班卡就好。

譬如8:40打上班卡,就17:40以後打下班卡就可以了

前陣子爭取到進一步的彈性30分鐘,8:00~9:00上班都可以,下班時間就看幾分上班,就對應幾分下班。
k1nick123 wrote:
公司今天公告:往後當...(恕刪)


福利變好了,難道你還希望恢復原本的規定嗎?



當月超過30分鐘,用30天來算,你一天只有1分鐘的額度……


但是話說回來,不要遲到很難嗎?
我本來就不遲到的...

只是公司更換了新考勤系統,

為了方便就搞這個,

也沒跟員工商量,

覺得很不尊重...
k1nick123 wrote:
我本來就不遲到的.....(恕刪)


新的跟舊的相比,我是覺得新的較好,對於天天趕正點打卡,經常性的遲到1,2分鐘的人…幾乎是天堂了……


我前公司是一個月累積30分鐘算遲到,扣績效…

高層為了評比,要求所有人遲到一分鐘就請假1HR,他任內不想看到任何遲到的記錄,否責考績年終感覺很大……

k1nick123 wrote:
我本來就不遲到的....(恕刪)

假如公司更改上半時間提前或延後半小時,講不尊重還說得過去,原本就不應該遲到的規定,這和尊不尊重無關吧。

k1nick123 wrote:
我本來就不遲到的....(恕刪)

公司每個月都付薪資給你,還要在乎你的玻璃心?!
全勤只是在變向苛扣你們的薪資。

k1nick123 wrote:
只是公司更換了新考勤系統,為了方便就搞這個,
也沒跟員工商量,覺得很不尊重...

公司規定,要跟員工商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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