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考上公務員
因為等分發的關係,還在等,不過聽說快等到了
他因為對現有公司很不滿
想要在離職時對老闆把心中的怨氣一口氣爆發出來
然後向老闆說:我公務員了啦,不爽留了怎樣,最後辭呈用扔的就閃人
但是我擔心,雖然大家號稱公務員鐵飯碗,但有沒有可能因為得罪前老闆
前老闆從中阻饒,讓你公務員生涯受挫甚至因此當不成?
例如,他們好像要規定要交接啥的,沒交接不能走人,不能走人你考上公務員也沒用之類
或是用競業禁止條款,禁止你去別間公司(也包含政府的職位?這我不清楚)
不讓你合法離職
或是讓你考上的公務員鐵飯碗摔破
得罪老闆後有可能發生這種事嗎?不然他似乎還蠻想在分發到公務員職缺後這樣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