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態度不好 難溝通 不配合 做未滿二年 可以直接解雇嗎

工作態度不好
難溝通
不配合

但未滿二年 請問這直接解雇會有問題嗎?


有勞健保
文章關鍵字
非自願離職要給資遣費,通常遇到這類的員工,老闆都會想一些手段讓他自己離職。

齊爾-D-01 wrote:
工作態度不好
難溝通
不配合


工作多久比較不是問題點,您可以找一下勞基法第十二條,裏面有明確講哪些情況可以解僱

如果不是上述法條列出的情況,一般會用第十一條第四項來資遣。但是資遣就要依年資付資遣費
滿試用期就是要資遣費了
多的是手段,通通不是問題,就算工作態度好,好配合,好溝通,天天加的要死要活的班,看不順眼一樣讓你自動受不了自己走路或犯錯,台灣最不缺這種老板了,有請其他老板來回答嘍,該給人就應該給人啦,錢打發走就算了,別那麼壞心

sshe520tw wrote:
多的是手段,通通不...(恕刪)


南部好老闆還是有的

現在案子滿滿的 若非該人難以溝通配合 絕對不會有想解雇的念頭


齊爾-D-01 wrote:
工作態度不好難溝通...(恕刪)


現行的勞保新制資遣費很低的 , 而且還未滿二年 , 如果真的不能用快資遣掉吧..
資遣掉比較實在,為何要逼到自願離職,自願離職對公司有何意義,小弟不知道?

a68920096 wrote:
資遣掉比較實在,為...(恕刪)


很簡單,就是要規避資遣費、預告工資,而且也不用通報勞工局跟就服站。

其實公司要人自動離職很簡單,只要找MIS去側錄你上了甚麼網站,發了甚麼信件,我相信7成的員工都有把柄可以被抓。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齊爾-D-01 wrote:
南部好老闆還是有的...(恕刪)


合法的作業,需要有您描述現象的記錄,紙本,或是Email都可以,但絕不是單方面的記錄,而是所謂工作指導,工作教導的記錄。

換句話說,公司方至少要給一次機會,並在給予機會中,講清楚希望對方改善的點在哪裡,如果合理限期內沒有改善,最大的後果為開除。

這份記錄同時保護公司,也保護員工,等將來不幸鬧到法院,看的是這個。如果沒有這份記錄,一旦開庭,理虧的是資方。

同時也提醒,如果被公司正式告知需要改善什麼,而且是真的,就努力改吧!如果不屬實,跟公司講清楚,之後跟人力資源部門申訴,再不行向勞動政府單位申訴,別等到不合理資遣了,或是沒有資遣費的解僱了,還不知所措。

希望這些資訊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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