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網路爬文看到相關問題,有點疑問想請了解的人說一下。

就是用勞動部網頁試算出來金額跟用年資基數算出來的金額好像會有落差,舉例:
勞動部網頁結果732000(年資估算至當年底)
年資基數:15年3個月 15.5*2*24000=744000,那僱主要把差額補齊(假設戶頭已存10萬),用哪個當基準才對?

另外,假設差額已補齊,但該員工滿65歲才退,在往後幾年退休金提撥用薪資6%(比照新制)入帳,可以嗎?會不會有落差而又收到補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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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name2120 wrote:
今天在網路爬文看到相...(恕刪)

你算基數算錯了依照勞動基準法55條
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下: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所以是15.5是這樣算前15x2=30再加上0.5正確的基數為30.5,再乘上24000薪資所以退休金為732000。
你的專戶只有10萬所以減732000你要再補632000,你後面要再提多少你可以評估後一年勞工的退休金會成長多,讓後一年的專戶足夠支付勞工的退休金。
no name2120 wrote:
另外,假設差額已補齊,但該員工滿65歲才退,在往後幾年退休金提撥用薪資6%(比照新制)入帳,可以嗎?會不會有落差而又收到補齊通知?...(恕刪)


2樓正解

至於你說以後會不會又有落差需要補齊?
肯定會有的,除非該員工轉新制且不再調薪
感謝樓上二位解答,看來是我誤會「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的意思。

獅甲大獎 wrote:
2樓正解
至於你說以後會不會又有落差需要補齊?
肯定會有的,除非該員工轉新制且不再調薪

請教一下,這段話不太懂。若照開版文例子,假設差額已補齊,但員工現為50歲,所以到明年時
退休金總額變31.5*24000=756000,756000-732000=24000(僱主隔年應補差額),以此類推(再隔年變32.5)直到他辦退休為止(若薪資不動下),意思是這樣嗎?

ps.如果有其他了解的人也可回答


no name2120 wrote:
感謝樓上二位解答,...(恕刪)


你不是誤會「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的意思,是誤會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這段,年資15.5年後面的那個0.5已經超過15年了所以不能乘二。
另外你後面說得沒有錯只要你今年補足了差額,107年時勞工會在增加一年的年資因為已經超過15年了所以只會多一個基數,在薪資不變的情況下你106年就把24000分攤12個月去提撥,等到107年時就會是足額的,接下來的幾年也可以這樣去評估直到勞工退休。
lee7574 wrote:
你不是誤會「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的意思,是誤會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這段,年資15.5年後面的那個0.5已經超過15年了所以不能乘二。
另外你後面說得沒有錯只要你今年補足了差額,107年時勞工會在增加一年的年資因為已經超過15年了所以只會多一個基數,在薪資不變的情況下你106年就把24000分攤12個月去提撥,等到107年時就會是足額的,接下來的幾年也可以這樣去評估直到勞工退休。

感謝這位朋友的解答,另外最近又想到一個問題,假設該公司已歇業,但後來又成立一家新公司(負責人、公司登記地沒換,只有名字和統編等其他,有點像華隆那樣),該員工也進入新公司,那他的年資是否就從新公司開始算,還是連原公司也算?

ps.如果有其他了解的人也可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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