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18歲 雙子座
我在必勝客打工 一個禮拜4天 一個禮拜工時26小時~34小時
禮拜一跟二下課後去打工 各5個小時 六日有時候8小時 有時候12小時
我們店業績 平日3萬到7萬 假日10萬到15萬左右 大節日20萬~35萬
常常是區域內的第一名 而我們的人力也很缺 每個禮拜都要借支援
目前就讀大一 課業有些科目比較麻煩 像是 會計 資訊 日文 其它都還好
一個禮拜22堂課 禮拜三沒有課 但每2個禮拜要回去台中看我爸 我住在新竹
所以扣掉打工 上課 一個禮拜剩下禮拜一的上午 禮拜三 禮拜五的下午是空檔了
但體重太胖 所以有空就會去游泳 當然還有讀書
花費的部分 媽媽會給我吃飯錢
因為之前買機車跟我媽借了8萬 現在還剩下1萬5要還 所以打工的錢大部分還是還我媽媽
剩下的就拿去繳1700的電話費 跟朋友出去玩的零碎費用
學費是用貸款的
請問各位 我這樣算草莓族嗎?
因為有時候抱怨一下好累...好想放棄 就被說草莓族
但我覺得沒那麼弱吧...
發文可以有條理一點,有邏輯性一些。然後盡量用標點符號分行分段。 看你的文很痛苦
週工時36~44
週一&二下課各五小時 = 10小時
六&日各8~12,= 16~24
10+16 ~ 10+24怎麼算出36~44小時的?
所以你是指26~34小時/週 吧?
以平均週工時30小時,月工時120小時,必勝客這麼大,時薪應該照規定給,今年開始最低時薪是133/Hr
所以你的月收入約在16000左右,扣掉勞健保跟勞退,實領約13000附近。
你還有約一萬五的負債,沒有任何生活壓力(飯錢家裡供應,學費貸款)
也就是說你頂多再打工兩個月就可以把負債還清
到時你的收入只需要供應自己的娛樂開銷即可
我的建議是
負債還清以後,每週少打一個假日的工,放鬆一下,唸點書,發展興趣或跟朋友出去玩
週工時降到20小時,月收入降到一萬左右。存八千起來繳學費
剩下的當娛樂開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