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到過年前是公司的旺季,所以不定時會加班,有位資深員工平時是搭大眾公具上下班,最近比較忙希望他騎機車上下班幫忙最近比較忙的旺季!他卻回說不能完全配合,他也知道其他員工都還再加班但是她住的比較遠需提早走,其他員工也覺得不是很公平,他也就說別人說閒話那就做到過年後就好!其實公司之前有發一筆工作津貼3000元,因為後來提早一小時可以下班所以要取消3000元的獎金,但是這位資深員工工作表現還可以都蠻配合公司的安排,所以沒有取消3000元的獎金還可以提早一小時下班,現在公司旺季需要他幫忙加班,他卻說不想加那麼多班也說年後就要離職,人說養兵千日用在一時,平時淡季準時下也讓你多領3000元也領了一年多,現在公司需要幫忙卻是她自己告一段落要趕車先下班,他的年終一定是有一個月的,假如他能配合公司也許會給到1.5月,要是您是老闆,您會給一個月年終,原本可以給的0.5月年終不如分給願意留下來幫忙的員工,您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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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不是法律規定的~~是我不給或給0.5~~ 把原本給他的年終給大家當加菜金
xxx333 wrote:
11月份到過年前是公...(恕刪)
別人同事加班不加班是看個人吧

只因為對方家裡有點遠無法配合加班就要砍東砍西的

那怎把樓主的薪水砍一砍分給其他人算了
可以不給1.5
等年後離職就是為了拿年終
給他該有的就好
之後包個紅包感謝他的付出
照公司規定吧...
不然到時候問題更多..
p12
看你們公司的想法
我也覺得加班是看個人意願
為何搞得好像要強迫?
有些人真的住很遠需要提早搭車
為何不能體諒
我朋友家的工廠一位op大姐60了
每天坐車來回兩個小時半有時三小時
他還每個月補貼車錢給她勒
有時候加班太晚還開車送她回去
何況現在多少人都改騎電動車省油錢了
為了公司還要改騎機車?
不加班就要砍人年終?
麻煩公佈公司名吧!
你的只是不加班..
我的都請假病假領半薪
也再考慮是不是年終需要減少

今年加薪後,就說錢都老闆再賺
以後一定要用個獎金制
能幫公司賺錢才有資格領高薪

現在的人不想認真努力確只想跟老闆分
管理真是一門學問啊
不配合加班就是影響到生產獎金
該給的給他,但生產績效則可以依表現的高低給與
如果領的錢一樣,雖然其他人多了加班費,但就是感受的問題,能配合加班的就該死?
公司給薪有制度嗎?若不足請完善,而不是照心情給

xxx333 wrote:
11月份到過年前是...(恕刪)


原來員工沒有說 "不" 的權利

這就是所謂的要員工做功德嗎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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