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文長

想請聽聽 各位大大的 想法 與 認為






弟弟 我 媽媽 外人 共4個人物

由於3年前 我身上沒存款(月光族) 但學了5年的技術

主動跟媽媽說明 並 強烈建議 我想要開工廠

(我那時的想法 不想一輩子當員工 何不出來闖一闖 試試看)

於是再數次般爭吵下 媽媽認同了


弟弟 投資工廠 20萬 (少許技術 無法獨立營運工廠)

媽媽 投資我 150萬 (不會技術 而從事其他行業 是個會計)

外人 投資工廠 50萬 (純乾股)

我 0元 (能獨立營運工廠)


220萬 共3人合股簽下合約書的狀況下 開了一間代工廠 負責人也就是我


開店起初由於 我 單純只有技術 但材料來源的資訊非常薄弱

所以都是買已被轉手過的材料來加工買高賣高 以此狀況下 生存著

但客人是越來越少 或著 無法吸引新客戶 (因為我單價高 產品與同行相同)

接著數月後 慢慢的在同行間誤打誤撞的狀況下 找到了 正確的材料來源

但要買到便宜的材料 必須以量制價 所以 媽媽又去貸款了150萬 (當材料錢 以及 周轉金)
(當然過程當中 4人有爭吵 也就是把矛頭指向於我 因為我什麼都不懂 去開工廠 搞得要去貸款 而我也認同 也很沮喪)



有了便宜的材料 產品成本就大幅下降 漸漸地就與同業價格不相上下

在此時 外人忽然決定 要退股 (所以就還了他50萬 以及他所要求的利息5萬還10萬忘了...)

所以就剩下2個股東 我以及弟弟

因此訂單漸漸變多 變大 從平日加班 六日加班 到睡工廠 樣樣來...

於是慢慢步上正軌了

我是工廠老闆 (做的工作 作業員+老闆 1個當2個至3個人用) 薪水5萬
媽媽是幫我管帳 (前期在外面工作 後期被我拉攏近來工廠幫忙 文書方面 或幫忙簡單的工作)至於薪水不詳...我沒多問
弟弟是廠內作業員 薪水4萬


目前工廠已經算是說大不大 說小說不小的規模了(貸款也還掉了)

至今已經獲利10倍以上

今年 媽媽說要拿錢出來 分紅

那要怎麼分 ???


我的想法認為說

媽媽借我錢來開工廠 所以 假設要拿170萬出來分紅

不含外人(已退股) 共170萬為計的開業金 (弟弟20萬 我150萬)

那就是說 按股東比例分
我150 弟弟就是分20



媽媽聽了 回我說 我實在太貪心 家裡竟然沒分到半毛錢 就還 本 就好了嗎? 家裡還為了你去貸款..

我就說 那是你投資我 我當然不會那麼邪惡 不給你半毛紅利 ... 但媽媽聽不下去了..

就開始說她得想法 那是媽媽投資工廠 所以分不分紅 分多少 她來決定 因為怎麼分都不公平 乾脆都不要分算了



我聽到了 我很火大..

出問題就說是我的工廠

再來

製作及出貨及估價 的程式 是我自己利用 回家時間自己寫 工廠才能快速作業(代工時間就是金錢)

我結婚因為必須經營工廠所以不能渡蜜月 (因為弟弟無法開製作單 報價 等等種種無法獨立因素)

老婆懷了小孩 至今8個月 還是得跟著我到工廠幫忙(請不到人) 所以她很恨我 我也不好意思

因為工廠我搞得沒時間交朋友 朋友也全都流失掉

因為我是老闆 所以回到家 只要客人一打來 什麼事情都要處理 估價 報價

因為我是老闆 所以利用回家時間研發新產品 提升競爭力

因為總總因素 所以我要承擔一切大小事情


但弟弟工作內容比我輕鬆太多了 就憑技術上沒我多 所以幾乎只做 作業員的工作 其他就說他不會 所以很單純
下班也跟著其他員工下班 也不幫忙我和我老婆(下班後我和老婆 討論安排工作 以及開出貨單 及 製作單 以及估價報價 因為上班實在太忙 所以文書方面只能利用下班)

我始終覺得 為什麼弟弟不學學怎麼開單 或著先提前把明日進度稍為的拉前 至少有幫忙到 而不是這樣走掉...

這3年中間 誰都沒有談到要分紅 也沒有確認股份 所以都是各人觀念上的認為
弟弟認為他有股 認為是媽媽出錢媽媽才是股東 我沒出錢所以我只是單純技術股 比例最少

媽媽雖然知道我比弟弟付出相當多 但是認為說 這工廠是我和弟弟一半一半的
如果要分紅 是家裡的 弟弟 跟我 三方平分


我以前的認知是以為媽媽借錢給我 所以股東是我和弟弟 就按照合約書的比例 至於我和媽媽是私下的事情

現在才知道媽媽的認知是這間工廠是家裡出資給我做
所以主導權在家裡
不論工作內容跟薪資是不是成比例
不論我和弟弟的付出是否同等
我都必須做

目前事情就卡住在這邊…





我付出心血在營運 工廠是在賺錢 不是虧錢 但他們只認為這是我應該的
在無法接受這樣的不平等的狀況下我覺得我就算現在離開工廠(不拿半毛錢) 我也沒對不起誰 !( 媽媽 與 弟弟 )

但是媽媽就只回答我說 你走掉 是想讓工廠倒閉嗎?

那想請問各位的想法
是我想法不對 還是怎麼樣

謝謝
文章關鍵字

步步邁向 wrote:
不好意思 文長 想...(恕刪)


先給個觀念,百善孝為先,我不會等家人開口,一定是先回饋一筆加吃大餐好好培養情感,沒有他們沒有現在的我,人如果只會去透過別人的來去提醒自己,去計較平衡點,那失去的永遠是看不到的多。

我的做法會多分紅,拉出固定比例,然後規劃獎金制度給弟弟,你就是老闆,他依然是員工,不用要求他跟你一樣有同樣的視野,這樣對他太不公平。
我覺得盡孝是應該的 我是當然願意
我也並不是真的要計較家裡如何我如何
但聽到媽媽的意思是 家裡來分配
分配方式卻不考慮付出的多寡
只是我的付出想要該有的權益
這是太貪心的想法嗎

一直以來我知道弟弟做不到這些
所以也都自己做
但如同您的意見 我覺得弟弟應該是固定的獎勵或比例
他們卻不認同也不願意
說就直接是一切成果平分
這樣對我真的公平嗎?
步步邁向 wrote:
我覺得盡孝是應該的...(恕刪)


雖然你對公司付出最多最大
相對的你也是讓家人與公司走向危機的人
功過相抵
若你以這個角度來想
你還想分什麼錢!!!

老闆把錢看太重
會把真正能幫助你的人拒之門外
更何況
他們都是你的家人

小弟佩服你的勇氣與努力
讓公司發展的這麼好
也認同你可以得到應有的福利
只是覺得與其思考著跟自家人分錢
不如把這些心思與時間
放在公司上
因為錢怎麼分
都在你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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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個蠻要好的朋友碰到類似你的情形,
差別的是他那間公司已超過30年,結果幾年前他去四川考察原料來源,出車禍去世了。
他父母弟弟,以當初開公司出錢的都是父母親,所以整間公司與資產都被父母弟弟拿走。
他老婆與小孩一毛錢都沒拿到,還好當初有房地產掛他老婆名下,否則生活都成問題。
他老婆也一直在那家公司就職,等於是兩夫妻拼出來的,結果老公一去世,連工作都沒了。
你老婆小孩要照顧好,不要有類似狀況產生,不是我烏鴉嘴,我當初甚至還幫忙出來講話,
可惜沒用。
老人家寧願把錢留給兒子,也不想留給媳婦與孫子。

奇怪
怎很多都要以孝 ,或是不要分家為主。

公司聯股東都會拆了,為啥聯合組的公司就不能談

有賺錢時談最好了,沒賺錢還要背債。

把時間青春都背進去,然後等著下一輩接手嗎 ?
到時一樣有問題

現在不處理,以後過10年 20年一樣要處理。

要轉型,或是要為了自己家庭做打算,都可以好好規劃。

說句比較現實的問題,整個重心都在你身上,跟上面講得萬一出了啥事
也沒啥保障

這個真的要算在裏頭..
出了事情,公司當然無法運作,賺的那一份都還是不會分給你
因你當初只是0%的技術股

不過要怎麼談,這個真的要去詢問了 。

步步邁向 wrote:
220萬 共3人合股簽下合約書的狀況下 開了一間代工廠 負責人也就是我...(恕刪)


看到只有3人簽約時我就覺得有點奇怪了,怎會只有3人簽約,明明就是要4人簽約,
可見得有人耍詐,沒讓媽媽成為股東之一。

理由如您先前所言:
------------------------
弟弟 投資工廠 20萬 (少許技術 無法獨立營運工廠)
媽媽 投資我 150萬 (不會技術 而從事其他行業 是個會計)
外人 投資工廠 50萬 (純乾股)
我 0元 (能獨立營運工廠)
------------------------
既然是「投資」你150萬,那就不是借,否則你就應該說「媽媽借我150萬元」,所以你一開始也是模糊的認為妳與母親是其中一組股東。因此,你們開工廠可算是有三組股東,分別如下:
A組:弟弟
B組:我與媽媽
C組:外人

其中,若依出錢的比例分紅後,B組分回的錢,妳與母親就須再拆帳(除非你母親說不必拆帳,「還回我借你的150萬加利息就好了」,否則投資你多少錢,她就應該要依比例分回多少,
你投資0元,依比例是分回0元。但其實你可以主張技術股,亦即你的技術要占多少股分。
你若當初沒主張你的技術要占股分,那很抱歉,你就是分紅0元。

另外,你母親未必是投資你,也有可能是投資你們兩兄弟。

總之,你若要成為真正的大股東,那就要先處理你與母親之間的金錢關係,倒底是「投資」還是「借貸」,若是借貸,那你趕快還給你母親300萬元(150萬+後續貸款的150萬)加利息;若是「投資」,那你完了,你本來就分不到紅,因為你出0元,當初又未主張技術股。

最好的方法,現在跟媽媽、弟弟重新協商一下:
原始:
弟弟占股:6.25%
母親占股:93.75%
我占股:0%

調整為:
弟弟占股:15%(以技術入股)
母親占股:65%
我占股:30%(以技術入股)
上面網友說得對
股權白紙黑字釐清,否則出去離開自己創業,對你也不難重新來過
殷鑑不遠,你對你老婆小孩要有交代,萬一如我朋友一樣出了意外,你能期待你母親弟弟能照顧孤兒寡婦?
以樓主的心性肚量,無論股權如何分
紛爭還是不會停止的
跟樓主往來只能依法
而令母卻想依情依理
我覺得家人如果想分那麼細
那你乾脆把他們當初投資的錢加利息算一算全部還清 (就算多給一點也沒關係,反正你已經步上正軌,遲早能賺回來)
然後未來就你一個人說了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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