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沒多久就又一批學校畢業生來求職了,這幾年可以發現一個現象,那就是失業率走低,新鮮人可選擇工作機會增加,企業求才開始標榜福利,像是帶薪假多幾天,以及調薪等等,當中最多的就是保障薪資14個月(意即保證年終獎金兩個月)甚至已經逐漸成為一堆企業徵才標準'配備',印象中十年前這樣情況還比較不多見吧
之前看過一種說法「有網友舉出《勞動基準法》第23條的規定,「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因此公司的給薪制度應該是「雙周薪制」,甚至還列出公式。網友更舉例以1年365天計算,等於有52周,但目前台灣的公司大多每個月只算4周,等於是只有48周,等於是少算了4周(1個月)的薪水給你。」原文網址: 年終獎金是公司「欠你的」網友驚呆信了!推論慘遭打臉 | ETtoday生活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60127/638259.htm#ixzz59dpWHpN7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其實年終也不是阿莎力一次給,有的公司端午半個月、中秋半個月、春節一個月,應該說是一種公司綁人減少流動率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