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讀夜校的大學生,我的基本作息是白天上班晚上上課,我上班職場同事只有老闆跟老闆娘和一個老闆的朋友,加起來一共四個人,我從去年到現在一直想要離職,但是始終找不到好理由,公司之前也有毫不告知的欠一個月的薪水,但是最近又有一個超級好的理由就是學校延畢,我今天晚上跟老闆娘講說這個case完成後我要離職去補學分,可是老闆娘卻說在看看,那麼到時候我可以不用寫離職單直接把交接的資料交給他們,而不用等他們,經過他們同意,直接走人嗎?(本人的工作是繪圖人員)
既然都已經提過了為什麼要用這種有可能引起爭端對自己不利的方式先把離職單丟出去表明一定會走的意思請他們趕緊找人來交接會是比較好的解決辦法沒必要挖個洞給自己跳到要走時產生不必要的困擾離職單自己留個副本萬一有紛爭上勞工局可以自保用
dark781120 wrote:老實說要不要離職是你能決定的事,不是老闆娘說再看看就能否決的!...(恕刪) 好像很多員工都沒有搞清楚!讓你錄取是老闆的權利!你離職是你自己的權利!怎麼現在看起來不管求職或離職都眼巴巴的看老闆臉色?!你照流程辦離職, 難不成他還找黑道去你家堵你, 抓你來上班不成?!公司最重要的是老闆不是員工, 公司少了老闆會倒掉但沒聽過少了員工會倒掉的....
江本 wrote:我是一個讀夜校的大學...(恕刪) 跟老闆娘再提一次,請她月底前要盡快找人喔,因為你下個月要補修學分不會來了,順便跟她說要填離職單了。這樣老闆娘才會知道你真的要走了,不是說說而已。多提幾次也沒關係,如果你覺得你很重要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