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弟去年底加入一家公司擔任主管
到三個月試用期時,試用期評核表老闆打的分數很高(老弟有留底)
最近因為老闆決策出問題,造成一些損失,就抓老弟來當墊背。然後要求老弟調整職務且調降薪水20%,原本想說不答應,就讓他資遣,重新找工作。回家翻一下offer,上面有一條說「 甲方得每年依照績效調整薪資」,這是代表他必須無條件接受嗎?唉,offer letter 沒看清楚,看到薪資不錯就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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