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可能會被告?7/9號跟老闆娘提離職7/10老闆娘還是很硬的對待我我就跟她說我做到今天就好她說不能走你如果這樣我會告你追回損失包括1.每月比面試時談的薪水多給的10002.之前上班時數與報告成果不符比例的金錢損失3.突然離職對公司的損失請問各位該怎麼呢?勞基法的20天是7/29就可以走還是實際上班天20天呢?謝
qweqw wrote:離職可能會被告?7...(恕刪) 三個問題一、勞基法的20天是7/29就可以走還是實際上班天20天呢?以上如果依實際上班天20天是幾月幾號?二、口頭請辭,沒有書面正式流程,公司沒有書面離職制度嗎?如果有書面離職制度,要確認20天是不是由書面離職流程開始算....三、下個工作有著落了嗎? 沒有非自願離職沒有補助,薪水缺口怎麼補?
Solaris2344 wrote:可悲啊~~上班期間渾渾噩噩混日子被釘的滿頭包要離職又被找各種理由刁難這得做人多失敗才能造就這麼亮眼的成績啊~~大笑大笑大笑Vanity is defin 不用這麼麻煩,只要遇到一個慣老闆就能開外掛滿足一切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