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cnet wrote:
一個待在在台灣註定當魯蛇的人...(恕刪)

謝謝你阿…不過你的論點挺有趣的

===
BTW
回正題(雖然有點遲到了)
我去打工度假回來並沒有後悔
應該說我自己我覺得給自己反而成長許多就是了
foiegras2008 wrote:
無意間看到我的BLOG...(恕刪)
batmanboy77 wrote:
小弟今年31未滿32,今年一月從前公司離職。自已在外面租房子住。
但這幾個月下來,找工作已找到有點心煩,一方面是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麼(本人英文系畢業,前一家公司為外商台x應x材x的行政工作)
現在在租的套房也只到今年六月底(當初是一次年繳的)
如果我在六月底前沒找到工作生活會有困難。但是有到最下下策就是把我的車賣掉,這樣還可以撐很久。
最近加拿大打工度假申請快要開跑了,我在想即然人生遇到一點瓶頸,是不是要試試看加打?
但是若要去加打,我必須把車子賣掉。
但現在卡在現實與夢想之間。。。若把車賣了去加打,回來不僅車子沒有了,而且還是要面臨找工作的問題
但又會想這是一生一次的機會,去外面看看也許會有不同的人生觀。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恕刪)
turkc2000 wrote:
車賣掉了以後還可以再買,工作還可以再找,但很多事錯過就不再有,
有夢想就去實現,總比快死了還留一堆遺憾好,
我支持你,做自己想做的事,圓自己想了很久的夢,
別等娶妻生子後,才後悔那些想做又再不能做的事!
ps:(話說30歲還可以去打工嗎??好像去一次要一年,再自己查資料吧) ...(恕刪)
Nana320 wrote:
已有這個念頭了,且...(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