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wenlian wrote:
應該是政府的工作時數管太多
政府只要確實執行勞基法就可
我須要賺錢如果公司有班可加全年無休又何彷
只要加班費及假日上班採用合理的算法
老闆根本就不希望員工加班
何謂合理算法?
先看一下強國人是怎麼算的
http://wiki.mbalib.com/zh-tw/制度计薪日
“制度計薪日”即用於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項目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
月計薪天數、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為: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我國目前的計薪日每月用30天算,後遺症很多:
(1)平常日的加班費被低估,除以(30x8)跟除以(21.75x8),算出來的時薪不一樣
(2)休假日加班時,老闆稱該日本來就有給薪,於是所謂的兩倍工資實際上只等於給一倍而已
(3)新進人員如果遇到某月1日是週六的話,公司就會改成當月3日(週一)開始算上班日
(4)離職人員如果遇到某月底是週日的話,公司就會改成當月底往前2日(週五)算離職日
(5)輪班人員找人代班時,除非是換班或好朋友,不然沒人願意幫忙代班,因為代班費被低估
大家都覺得除以30天算出來的日薪,幫人代班卻拿這樣的代班費不太划算
制度計薪日從30改成21.75
主要的影響就是加班(含假日上班)的薪資計算方式
另外也可避免公司把到職日挪後、離職日挪前(以省1~2天假日薪資)的奇怪做法
假設月薪3萬元
制度計薪日為30日
日薪=1000元
時薪=125元
頭2小時加班費每小時=167元
假日上班8小時加班費=1000元
假日上班為什麼不是1000x2?
因為政府和雇主說假日本來就有給薪(1000)
所以假日上班的兩倍薪只要再給1000就好
假設月薪3萬元
制度計薪日為21.75日
日薪=1379元 (30000/21.75)
時薪=172元
頭2小時加班費每小時=229元
假日上班8小時加班費=2758元 (1379x2)
這種才是國際一般的算法,也是比較實質的算法
我國現在的作法
平日加班費頭2小時是167元/小時
然後休假日上班8小時只要1000元
比實質的時薪(172元)和日薪(1379元)來的廉價
難怪雇主寧願少請一些員工,然後讓員工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