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小牛 wrote:服務總統專機,也算是一種為國爭光的榮耀也能被你講成牆頭草你現在眼中只有:利益、利益、利益嗎? 為國爭光有飯吃嗎?還是你要為國爭光然後叫你去吃土?不然你跟那些常常出國比賽為國爭光的運動員們說不好意思唷,你得金牌沒有補助唷看誰會甩你
浦燒肉丸子 wrote:沒出過社會??? 輕鬆點,不是只有零和博弈甲級動員->通常是在審理重大法案,或是重要預算的時候才會由各黨團自行發布,沒到要罰錢(上萬),累積幾次沒到要開除黨籍(各黨規定不一)!!工會一次就將人KO,除名22可能合法,但除名專機的10名不合理,理由先前說過了,其它人也有相關表述若今天決議事項是剛好最低標通過,例如50.1% & 49.9%,未遵守達220人呢?若事後目的也達到了,相信事後除名決定應會有不同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