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沒有錯吧 畢竟他的工作就顧門口

如果校內尋人 該去教務處問一下 應該都有留守的老師 請求協助~

保全可能太菜不懂學校行政事務吧
校門口旁賣大腸包小腸的也應該加入協尋,說不定版主有去交關過!
可樂配紅紅茶 wrote:
應該找附近便利商店店...(恕刪)
看到這裡我真的認為現在酸民真的很多
很多也很會辯解
那麼消防局的人員為何很多都要幫民眾的雜七雜八的事
每一項都有特別規定嗎
難怪現在的人很多都22K
很正常
因為你只做22K的事
沒規定的事 不關你的事都不理
領22K算正常了
算了
多說多錯又被炮
何必呢
現在的社會
只要說的人多
錯的都可能變成對的
難怪被說為鬼島
大大們好:


很高興鄙人的文章能得到許多大大們精闢的回覆。感謝大家熱心與參與討論。鄙人經過這兩天的看到部分網友們的回應後心理有著些許不同的聲音。


網友的寶貴意見中有幾個比如說。鄙人所抒發的個案回文中所述,不是像許多網友們所提到的要不要幫忙停車,需不需幫忙洗車除草等事,保全是不是就該死等這類無厘頭式說法。


可能小弟因為理念與現實與一部分網友有落差,也硬被扣上了諸多帽子(如:以為花錢的是皇帝,要不要保全當你加隨扈等較偏激說法)。鄙人於本版討論的區塊是:保全的職責是什麼??相信許多人都會在第一時間內說,維護學校安全,而不是你家的奴僕等語。那小弟不才,想反問"何為學校安全"?是學校裡的人?還是學校這個物體?


小弟案例,今日為"鄙人小兒於校園內不見"。且未得到保全善意協助(包含電聯老師或相關科室及人員協尋動作),但得到一個幾進冷嘲熱諷之語氣回應。許多大大們又會說:這不是保全該做的工作內容等事。我只想再問:我的案例,是否應該是警察職責? 是否為家長之責? 師長們又何過之有? 請問今日小偷強盜殺人犯進入校園,擒拿人犯保護學童是否又是歸類為人民保母警察該做的事務?保全為學校第一道防線,而這道防線剎那之前後發生之事,皆不關保全之責嗎?小弟今日案中所抒,請問大家有看清楚當下保全的處理態度與本務嗎?


請大家將心比心,何為保全該做之責,何不為保全該做之責?做個合理區分,而不是拿不恰當比喻回文以顯自己高貴別人低劣。今日我的職業如為保全,我會不會視做這樣的事情為勤內職務?今日如我為家長,我所遇之事該如何處理與尋求協助?


小弟不才,才疏學淺。將不再對應其餘網友大大們回應發文。也希望此次事件到一段落。已致電老師洽談會晤時間。再次謝謝各位大大們寶貴建議。不足之處將不再奉述。


感謝所有的大大們。願祝平安 順心。 2016/09/21
炮樓主的是酸民

那挺樓主的是恐龍民囉?!
atgc wrote:
看到這裡我真的認為...(恕刪)
保全人員是指固定區域範圍的維護區域安全人員,範圍應屬涵蓋全校園不侷限於校門口.
樓主緊急通報特教小孩疑仍困於校區未回求助,但保全應作為及可作為而不作為,真的有失職責.
月領兩萬多 月休四天 每天12小時 您要怎樣的服務 大門沒有被偷走拿去賣就很好了啦

而且你要投訴打去保全公司講時間地點他們就知道是誰了阿

跟人家要名子 你以為你是警察執行公權力在盤查唷

遇到熱心的保全覺得人家應該的 對你冷漠 你也只能摸摸鼻子阿
做父母的心情是可以體會...



"學校本來就要如何如何...."

似乎太習慣把公家單位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

遇到民間保全,人家business is business

就認為不合理了....

是不是台灣公務單位把民眾服務的太好了....

kenhugh wrote:
如果校內尋人 該去教務處問一下 應該都有留守的老師 請求協助~

保全可能太菜不懂學校行政事務吧...(恕刪)



那老師有義務"下課後"協助嗎?
服務態度不好

反正只要拿了服務態度四個字出來,你就得包山包海的幫我做到好,還要笑著做讓我感覺你有誠意真心真意為我服務


你兒子這麼寶貴,你卻沒有第一時間去接,卻希望別人當寶一樣照顧

你都這麼隨興了,為什麼別人要當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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