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新聞都只強調砍七天假,沒強調特休未休要給兩倍薪資

假日加班一天8小時,就是多給你8個小時的工資而已,二倍只是勞動部的話術。
我出社會十幾年,沒修法前每一家公司都是這樣給付加班費,不然哪個老闆叫得動員工假日來加班?
我們公司為了規避法規問題 ,
都會強迫休特休假
例如每季結算 , 特休假剩餘太多的 (依 12 個月比例計算)
主管會幫你排定特休(通常是產量不趕的時候 , 前一天通知你明天不用上班) ,
雖然假是休到了 , 有時卻不是自己想休的日子 ,

不過如果有排定要休長假(如暑假出國一星期等等) ,
可以事先跟主管協調 , 保留特休假到那個時候申請

有好有壞....不過特休假不會被沒收就是了...
蔡政府一年花五億的公關費

這應該是其中的一篇

lyp1972tw wrote:
新修勞基法第三十八條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第三十九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台灣除了少部份有工會的公司
未休完的特休會換一倍薪資外
大多數都是實施特休歸零制
新的勞基法除了不歸零可換錢外
換的錢還變成了兩倍
對勞工的收入也不無小補
(恕刪)


公司主管有傳消息說...特休假沒休完的錢領多少...年終就少領多少...

這樣真的對收入有幫助嗎?
navyfish wrote:
特休假由勞工排定,若特休假未休完,雇主應發給工資

特休假原本就是員工排定,
事實上事病假也由不得雇主排定.

真實的情況會是:特休假一樣由管理單位做最後調整,
員工不想排特休假,管理單位自會強迫排假,
鮮少人可以領到兩倍補償,
想要安份繼續工作的人,連提都不會提要求特休補償的事.

特休不可能完全由員工自行安排,
否則鐵公路來個集體特休,誰受得了.....
拿的到才算.拿的到才算.拿的到才算(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問題是 真的沒拿到.你敢檢舉你的公司嗎?
想的也太簡單了吧
你當企業主都是笨蛋嗎
老闆 比我們勞工聰明太多了
政府有新蠢政策
老闆不會反制政策嗎
我們公司早就開始消特休了
還望領到2倍錢哩
當你休特休當天人力少1個工作誰做
當然是當天有出勤的人分擔
累到勞工而已
說是要消除過勞死
多些假 少工作時數
在基層執行面看到的只是工作量反而增加
真的不知道 暴力小瑛政府再亂搞啥


我想在公司最忙的時候去放個7天連假,老闆不給我放,害我年底假放不完,平常不忙我又不想放假,老闆又不願意換2倍日薪給我,這樣就可以去申訴了是嗎?
砍掉七天假再提高特休,最後會比原本的多嗎???
加班費好像之前是1.33倍跟1.66倍,現在有比較多嗎?? 有兩倍???
哪邊可以看到最後正確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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