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擔心啦:我38歲以前是一直當老闆的,到了38歲這年店收了,只能出去找工作,也是一路踫撞,好不容易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也是百大企業的基層員工,現在就準備能做到退休了,所以或許你也能轉危機為轉機去創業了。
雇主不是給資遣費,就可以資遣勞工
要符合勞基法的要件

http://www.qili-law.com/----7.html

是否符合勞基法第12條,是由法院來實質審查
不是雇主你說虧損就虧損
如果雇主沒有虧損,以虧損為理由把勞工資遣
這樣的資遣是違法無效的

雇主資遣最常見的理由是「勞工不能勝任」
但目前法院認為要符合「解雇最後手段原則」
也就是要再給勞工改善的機會
經過輔導、改善的程序
仍然無效
才可以把勞工資遣

如果雇主資遣無效
代表勞動契約還在
  1. 勞工要上班
  2. 雇主要付薪水

勞工若要上班,但雇主不給上班的話
那勞工就不用上班
剩下就是雇主要給薪水

如果這官司打了三年,而最後你勝訴
代表雇主要付你這三年內的薪水
(而你不用上班)

建議你可以找專業勞資

律師諮詢
尤其你年資13年了

melody6003 wrote:
12/24一上班主...(恕刪)

也只能爭取你該爭取的

19834018 wrote:
其實很簡單公司報表每...(恕刪)


你真好!
多開幾間公司吧!

我遇過小錢不用賠的!
也遇過中古貨用壞自賠好幾倍的!

搞得好亂喔!

melody6003 wrote:
12/24一上班主...(恕刪)


公司無情就不需對他有義

要是叫我一天交接

我會連交接都不會跟他交接

把私人物品帶走後自個讓新人自己去摸索

然後

公司欠你的必須要給你

這是一定要討的

別想要用方法繼續挽留

因為就算讓你真的挽留你在之後的工作上也是會充滿異樣的眼光

我覺得還是多多運用你在職場的經驗再去找其他合適的公司

畢竟

十幾年了多少應該有一點心得了吧!~

利用專長再拚一波吧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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