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 遣散 & 裁員盡量不要保留原程式

樓主請加油好嗎~樓主請加油好嗎~樓主請加油好嗎~

ARM2402 wrote:
保證100年也告不成...(恕刪)


告的成一定告的成,有太多案例了。弄不好會有案底,想清楚。
我不知道這個網站的規則如何,
但是明顯我們是公開在討論一件本質上就是犯法的事情,
為此我覺得十分荒謬.
我就此打住,也希望大家不要再討論下去了....
為啥要刪..留點bug就好了呀!!

..這樣就夠她們忙的了!!

被de成功過..就代表人家厲害..不然就是自己還太弱了..
其實台灣很小

就算你離職真的搞了原本的公司

但是台灣資訊圈很小的

只要一傳出來

說真的~往後就很難再找工作

除非你真的很有本事

小弟頂多就是一些註解不寫

或是寫的只有自己看得懂的流程語法

真的~台灣企業對RD真的很不重視
左腦想,右腦不想,左手動,右手不動,左腳走,又腳不走,我想留,但你卻想走.....
電車癡漢 wrote:
其實台灣很小就算你離...(恕刪)


這招很早接手別人的程式就知道了,人表面說不會做,其實際做的比我狠~~~

老闆心態誰都知道,年年都有新人,還怕請不到人.


ting012 wrote:
為啥要刪..留點bu...(恕刪)


高招~~但是我對公司還算好,讓他們能持續販賣...

沒錯,想改另高薪請人吧!,這樣 RD 未來才有希望.

dsk wrote:
我不知道這個網站的規...(恕刪)

對啊!我勸人不要做違法的事竟然被刪,唆使犯法的文竟然活到現在,不想跟文了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dsk wrote:
我不知道這個網站的規...(恕刪)


職場甘苦,RD的興衰.

所以喔,沒有實質的犯罪,何罪之有?

台灣的教育就是老闆能做賊,但是員工不能變成賊
...




genius_c wrote:
題外話:如果...(恕刪)

這段最棒!
網路成癮患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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