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ggy0618 wrote:
反問你:公司賠100...(恕刪)
這必需建立在員工為公司"股東"(需負責公司營虧)的前題之下吧....
即然為"員工"(執行者),又為何要負責公司決策錯誤(決策者) 所造成的虧損?
如果要員工負責營虧,那公司在招雇員工時,敢和員工白紙黑字的簽合約(提撥公司一定%的營餘&負責公司虧損嗎?)
這不就也套回我前面那句話"台灣絕大多數的老闆,只希望你當猴子乖乖吃香蕉就好"..

yuyu0000 wrote:
拿 Intel Pentium G3258 價格
跟 Intel 買Intel Core i7 5960X 說我是給Intel機會
不知道Intel會不會願意賣
cche1079 wrote:
台灣企業的血汗/低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