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休二日搭一例一休獲85%民眾贊成政院拍板修法方向


小椋 wrote:
一堆人根本不懂一例一...(恕刪)


誰跟你說這樣算的?

自己編的嗎?

okdnsfht wrote:
誰跟你說這樣算的?...(恕刪)





當然不是我自己編的



新聞以下


經濟日報╱記者何孟奎、林安妮、江睿智╱台北報導】

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昨(27)日與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共同主持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敲定政院版周休二日方案將採「一例一休」(一例假日、一休息日);若雇主要求員工在休息日出勤,必須加發加班費,此舉盼以價制量,避免雇主加班。

在國定假日方面,政院與民進黨團共識是,全國統一放假,未來會有11天假,但是勞工可多放一天勞動節。政院說,勞動部本周四會向行政院會提交修法版本,力拚立院本會期通過。一旦修法通過,林內閣剛為勞工恢復的七天國定假日將取消。

昨天與會的內閣成員還包括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勞動部長郭芳煜、次長郭國文,與經濟部長李世光。因工商團體昨天宣布,即日起終止勞資協商,政院責成李世光要加快與業界溝通,力爭周休二日方案儘快通過。

勞動部長郭芳煜表示,採「一例一休」,可保持企業運作的彈性與務實。勞動部擬將休息日出勤之時數納入延長工時總時數計算,亦即計入目前每月46小時加班工時,以降低雇主要求勞工在休息日上班的誘因,避免雇主濫用。

政院官員表示,依法例假日不得出勤,休息日出勤則要給加班費。為了避免雇主一天到晚要工加班,新版本將採提高加班費,盼以價制量,避免雇主愛加班。

官員說,現況是加班前兩個小時,每小時工資是原工資的1.33倍;第三個小時起,每小時工資是原工資的1.66倍。未來將要求雇主至少給1+1.33倍的薪水,也就是2.33倍的薪水;超過兩小時的班,要給1+1.66倍的薪水,也就是2.66倍的薪水。
應該是對在台灣的外勞所做的民調
okdnsfht wrote:
誰跟你說這樣算的?
...(恕刪)
我的發言大都是哈拉而已, 如有得罪不要太在意。

m4a11 wrote: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恕刪)


我看會同意一例一休的人都要送精神鑑定,要不然就是不懂什麼是一例一休!
XTMD 85%是怎麼取來的.
自己10個人過8.5個,然後說這是我們問85%民眾贊成 好笑!

m4a11 wrote:
勞動部日前提出《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明訂勞工每7天工作日中應休息2天,1天為例假、1天為休息日,被稱為「一例一休」。行政院27日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後指出,根據民調,有81.1%的民眾贊成勞動部推動落實勞工「週休二日」的修法,更有85.8%民眾贊成「週休二日」為「一例一休」,與立法院民進黨團達成共識,拍板朝此修法。


應該是祖師爺做的吧

m4a11 wrote: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恕刪)


不要再利用誘導的民調題目來騙人民了

85.8%民眾支持「週休二日」為「一例一休」,而「週休二例」僅獲得53.0%民眾支持。
支持一例一休 和 一例一休 加起來怎麼會超過100%?
這個民調題目到底是怎麼誘導的?

中文~ 博大精深呢 ~

死的都可以說成活的~是多放還是少放,呵呵~ 我看不懂了 XD

"在國定假日方面,政院與民進黨團共識是,全國統一放假,未來會有11天假,但是勞工可多放一天勞動節。政院說,勞動部本周四會向行政院會提交修法版本,力拚立院本會期通過。一旦修法通過,林內閣剛為勞工恢復的七天國定假日將取消。"


啥,又取消,不是說要恢復啊,今年的假到底怎麼放,亂放嗎 XD

"官員說,現況是加班前兩個小時,每小時工資是原工資的1.33倍;第三個小時起,每小時工資是原工資的1.66倍。未來將要求雇主至少給1+1.33倍的薪水,也就是2.33倍的薪水;超過兩小時的班,要給1+1.66倍的薪水,也就是2.66倍的薪水。"

呃~ 這錢要領的到,才有用啊,台灣用的是責任制啊,這加班錢,小弟領不到啊XD

"政院官員表示,依法例假日不得出勤,休息日出勤則要給加班費。為了避免雇主一天到晚要工加班,新版本將採提高加班費,盼以價制量,避免雇主愛加班。"

意思說‧‧‧‧休息日是可要求來上班的嗎? 那我可以說NO的權利嗎 XD

我純是來亂的,只是寫這新聞稿的人辛苦了,可能連寫稿的人也喝茫了 XD

小椋 wrote:
變成1+1.33 第三小時原本1.66變成1+1.66...(恕刪)
我覺得如此方式不錯
若是老闆要趕工只要增加成本
變成2.66倍的工資
這樣颱風天 上班的薪水也提高到2.66倍


不過 本來一休放假時
就有1倍的工資底薪

被強迫加班
也只是多了1.66倍的薪資
這樣誘因應該不夠

應該是 1(本來每月休假的底薪)+2.66=3.66
這樣的成本 老闆才不會想利用 一休 來加班趕工

除非是不得已才會要求員工來週六加班

感覺這樣才比較合理。
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某祖師曾說過:忍無可忍,便無需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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