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隻女 wrote:
印象中我拿到的合約就是很單純的寫明上班時間,薪資,到職日,
以及一些優於勞基法的福利,例如年度體檢及年假,再加上一條"未盡事宜以勞基法為主".
重點是通常保證書上或是工作守則上,不會出現違反勞基法的條約,通常是很模糊的字眼,
如果是很明顯違法的條款,當場就可以提出來討論,而不是要不要簽的問題。
講了這麼久,還是沒說到保證書或是工作守則上是哪條會讓人無法簽下去的?
這麼討論都是各說各話。
工作內容不清楚?通常都只會寫大項而已,看各家公司不一樣,有些根本沒有工作內容的文件,除非有特別做ISO文件,不然都隨便寫寫而已。有做ISO文件也都是固定職位說明而已。
薪水不清不楚就奇怪了,都是談好薪水才過去的,至少OFFER上面都要有寫,不然你哪會去報到?有問題的應該是專案獎金,業績獎金或是其他福利的部分,通常都會寫依公司規定,因為每年都在變。
休假制度也都會直接寫依公司規定,因為每年都在變。
加班費,補休制度也都會寫依公司規定,因為每年都在變。
正常在報到當天你是不可能看到所有文件的細項。後續在新人訓練或是你的主管告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