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不想回~~但這跟之前的費用分紅化是一樣的道理看似合理的也合法~~一切依公司規定分發紅利經過這幾年讓公司去規定的結果是................顯而易見的結果因此若一樣交由勞資雙方協商結果會是如何大家可想而知~~別把資方想的太完美不是每個勞方都有本錢回家吃自己暫渡小月的
u168.i168 wrote:標準脫離現實的媽寶,好像要勞工決定薪資,決定休假加班費.....何不自己出來開公司看看? u168.i168 wrote:呵呵! 未免也媽寶過頭了,付錢的是老闆,開一些老闆完全無法實施的芭樂票。別儘想一些脫離現實的,務實一點,老闆有違勞基法,就去投訴,別告訴大家你不敢。你不投訴 誰知道。 我覺得你比較像媽寶,比較脫離現實像那種背後有父母的靠山所以動不動就是不爽不要幹啊,自己出來開公司啊老闆有違勞基法,就去投訴啊怎樣你敢不敢?完全不用考慮之後的情況,反正沒頭路了回家也有人頂著也沒有人會因為你失業而必須餓肚子很像沒出過社會的覺青的言論,只會耍耍嘴皮子相較之下其它網友就比較實際比較是像有擔當的人,扛著一家生計不可能為自己一時情緒而讓家人陷入斷炊的危險因為不是媽寶,沒有父母的靠山而且可能自己就是別人的靠山,再苦也不能倒下來所以做事都得謹慎小心
u168.i168 wrote:標準脫離現實的媽寶...(恕刪) 自以為是,好像別人說的都是錯的,就你是對的一樣完全不會設身處地為弱勢著想,只會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事情也許你有本事,有專長,是工作在找你,不是你在找工作,但是其他人都跟你一樣嗎?勞基法的目的是在保障勞工的最低生活標準,是為了保護那些沒什麼專長,只能靠出賣體力跟時間來換取微薄養家活口的薪水的弱勢勞工,不會被無良的資方過度壓榨你如果有本事,有專長,當然可以自己選老闆,當然也不需要靠勞基法來保障你,因為勞基法要保障的不是你,懂嗎? 媽寶!!!!
u168.i168 wrote:付錢的是老闆,盡開一些勞工的芭樂票,你以為老闆會乖乖買單? 還媽寶?我司給的早就優於勞基法.這些早就離我很遠.有沒想過 勞基法 就是保障勞工最低的底線.現居然有人說是勞工的芭樂票.很多勞工是要靠政府來保障其工作權利.可以去檢舉啊,然後就走路.老闆被罰兩萬,然後?沒工作的是勞工,不是在這嘴砲的你或我!!u168.i168 wrote:務實點,如果勞基法只偏頗勞方不甩老闆經營的問題,老闆會乖乖買單? 這次勞基法沒改前,老闆都跑路去了?
給彈性,讓勞工自己選……說老闆會強迫,勞工沒得選不給彈性,強制只能給加班費,說有人需要放假怎麼辦,無法放假操死了,錢花的到嗎?不給彈性,只給假,說人家想加班多賺點不行嗎?都不要規定,說政府放任資方壓榨勞工…無論如何都有話說
u168.i168 wrote:凡事只看一端,不全面斟酌考量,是永遠不可能實現的!相對的去看勞資關係吧! 才不會讓人覺得幼稚!沒工作 ? 誰給你工作 ? 想想吧!連給你工作的人的立場 ,都不考慮,當然是芭樂票。 所以這就是你們的立場,沒錯啊!!那為何要22k,18k也可以啊!!
Jedsxohe wrote:說有人需要放假怎麼辦,無法放假操死了,錢花的到嗎? 加班都操死了,連年假特休都休不完,加班換假還休的到?如果 年假特休 用不夠,還要用加班換假,那為何還要特休休不完可延一年?此外 假日加班是算1.33,1.66,2.0 換假會換1.3天,1.6天,2.0天嗎?想得美!!他們說 1:1到時候沒放完,又換錢 1天會換1.3天,1.6天,2.0天的錢嗎?想得美!!他們說 1:1聽到沒 "連給你工作的人的立場 ,都不考慮,當然是芭樂票。"自己選的,就吞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