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換補休1:1其實是在保護勞工權益


u168.i168 wrote:
標準脫離現實的媽寶,好像要勞工決定薪資,決定休假加班費.....
何不自己出來開公司看看?


看清楚!這就是他們的態度!
實在不想回~~但
這跟之前的費用分紅化是一樣的道理
看似合理的也合法~~一切依公司規定分發紅利
經過這幾年讓公司去規定的結果是................顯而易見的結果
因此若一樣交由勞資雙方協商
結果會是如何大家可想而知~~別把資方想的太完美
不是每個勞方都有本錢回家吃自己暫渡小月的
u168.i168 wrote:
標準脫離現實的媽寶,好像要勞工決定薪資,決定休假加班費.....
何不自己出來開公司看看?

u168.i168 wrote:
呵呵! 未免也媽寶過頭了,付錢的是老闆,開一些老闆完全無法實施的芭樂票。
別儘想一些脫離現實的,務實一點,老闆有違勞基法,就去投訴,別告訴大家你不敢。
你不投訴 誰知道。

我覺得你比較像媽寶,比較脫離現實
像那種背後有父母的靠山
所以動不動就是不爽不要幹啊,自己出來開公司啊
老闆有違勞基法,就去投訴啊
怎樣你敢不敢?
完全不用考慮之後的情況,反正沒頭路了回家也有人頂著
也沒有人會因為你失業而必須餓肚子
很像沒出過社會的覺青的言論,只會耍耍嘴皮子

相較之下其它網友就比較實際
比較是像有擔當的人,扛著一家生計
不可能為自己一時情緒而讓家人陷入斷炊的危險
因為不是媽寶,沒有父母的靠山
而且可能自己就是別人的靠山,再苦也不能倒下來
所以做事都得謹慎小心

u168.i168 wrote:
標準脫離現實的媽寶...(恕刪)


自以為是,好像別人說的都是錯的,就你是對的一樣
完全不會設身處地為弱勢著想,只會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事情
也許你有本事,有專長,是工作在找你,不是你在找工作,但是其他人都跟你一樣嗎?
勞基法的目的是在保障勞工的最低生活標準,是為了保護那些沒什麼專長,只能靠出賣體力跟時間來換取微薄養家活口的薪水的弱勢勞工,不會被無良的資方過度壓榨
你如果有本事,有專長,當然可以自己選老闆,當然也不需要靠勞基法來保障你,因為勞基法要保障的不是你,懂嗎? 媽寶!!!!

u168.i168 wrote:
真是媽寶! 還「他...(恕刪)

只能給你一個,對於那些沒固定工作的人,是不能用我們的經驗去對談的。也許他們真的沒遇過正常的老闆吧!?
幸福很簡單~自我感覺超級良好!
u168.i168 wrote:
付錢的是老闆,盡開一些勞工的芭樂票,你以為老闆會乖乖買單?


還媽寶?

我司給的早就優於勞基法.這些早就離我很遠.

有沒想過 勞法 就是保障勞工最低的底線.

現居然有人說是勞工的芭樂票.

很多勞工是要靠政府來保障其工作權利.

可以去檢舉啊,然後就走路.老闆被罰兩萬,然後?

沒工作的是勞工,不是在這嘴砲的你或我!!

u168.i168 wrote:
務實點,如果勞基法只偏頗勞方不甩老闆經營的問題,老闆會乖乖買單?


這次勞基法沒改前,老闆都跑路去了?
給彈性,讓勞工自己選……
說老闆會強迫,勞工沒得選

不給彈性,強制只能給加班費,
說有人需要放假怎麼辦,無法放假操死了,錢花的到嗎?

不給彈性,只給假,
說人家想加班多賺點不行嗎?

都不要規定,
說政府放任資方壓榨勞工…

無論如何都有話說


u168.i168 wrote:
凡事只看一端,不全面斟酌考量,是永遠不可能實現的!
相對的去看勞資關係吧! 才不會讓人覺得幼稚!
沒工作 ? 誰給你工作 ? 想想吧!
連給你工作的人的立場 ,都不考慮,當然是芭樂票。


所以這就是你們的立場,沒錯啊!!

那為何要22k,18k也可以啊!!
Jedsxohe wrote:
說有人需要放假怎麼辦,無法放假操死了,錢花的到嗎?


加班都操死了,連年假特休都休不完,加班換假還休的到?

如果 年假特休 用不夠,還要用加班換假,那為何還要特休休不完可延一年?

此外 假日加班是算1.33,1.66,2.0 換假會換1.3天,1.6天,2.0天嗎?

想得美!!

他們說 1:1

到時候沒放完,又換錢 1天會換1.3天,1.6天,2.0天的錢嗎?


想得美!!

他們說 1:1

聽到沒 "連給你工作的人的立場 ,都不考慮,當然是芭樂票。"

自己選的,就吞下去吧!!

u168.i168 wrote:
凡事只看一端,不全...(恕刪)

在這裡一堆人,看到明明對勞工有利的就說他們的老闆不會遵守,而且沒人敢去檢舉,然後就是下次不投誰了!意圖很明顯!

你還真有耐心!配服!
幸福很簡單~自我感覺超級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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