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pid mistake wrote:
各位幫忙評理 這樣合理嗎?
到警衛刷完門禁卡,但辦公室在馬路對面一定再次要出門 穿過馬路,"進公司前"想起水壺忘記拿,到馬路旁的人行道
去機車上拿, 警衛就衝過來說我拿什麼東西!,給他檢查, 我說水壺。
他就說 誰知道你拿什麼,檢查一下,這時我有點怒,直說 這是馬路上,你沒權檢查我,進公司再說
於是進公司刷上班卡,他跟過來,我就說 好現在給你檢查,他就說 我沒要檢查,只要舉發你而已
X的根本是欺負人,因為被警衛開單會記過,記過就沒年終, 我就說 我只是進公司前順路去拿水壺,
他就說違反公司規定, 我當場氣到跟他對罵.... 罵到課長來看怎麼了
根本是欺負人, 說我犯了甚麼規定,他就說 你刷完門禁卡 又去機車拿東西, 當我檢查爽的?
問題是 帶違禁品才算違規把,去機車拿東西哪有違規淚 整個跟他辯論到翻
然後我號碼被記,被提報了, 有夠不講理的警衛...
水壺而已,給他檢查有啥關係?
現在01上面很流行話都講一半
等等看看後面會不會有更多事實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