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沙米 wrote:
我是月薪60000,我太太月薪33000
我們每個月的支出
房租 16000
停車位 2500
車貸 12000
孝親費 10000
買菜雜費錢 15000(含假日有時外食、生活用品、廚房用品之類、汽車加油的雜項加在一起)
網路、水、電、瓦斯、手機:約5000
太太交通 3000(公車+捷運)
我交通 500(騎機車)
太太公司外食 1500
我公司外食 2000
合計:67500
由於我跟我太太錢是分開算,我太太她拿16000給家裡,其餘假若不夠用就全部由我來出
所以我太太33000-16000=17000
再扣掉她的交通,公司外食 17000-3000-1500=12500,這是她一個月大概可以支配的餘額
而我是
60000-16000-2500-12000-10000-5000-500-2000=12000,這是我大概一個月可以支配的餘額
因為我太太她還要買衣服、鞋子、還有她想買的一些東西,所以基本上她也是月光族,沒存什麼錢
有時候要買除濕機、烤箱、看個電影,就要再多花幾千塊,由我這邊支出
有時一個還會來個車保險、燃料稅、所得稅又是一筆錢...(恕刪)
你記帳不確實,你們花的不只67500,因為沒有加入車保險、燃料稅、所得稅。買東西更是,但是也許可以算做exceptional item。你們的家庭收入也不是93000而是76000,因為你老婆自己留下17000。
你們其他都還OK,最大的問題就是車子。你們兩個人都不開車上班,代表車子其實不是必須,砍掉車子,每個月馬上多出至少14500(不計保險等),菜錢雜費裡面的加油錢也可以省下。對兩個不開車上班的人來說,有一台車頂多就是周末用,是相對奢侈的。
你們習慣的生活水平超過了你們的能力以及需求,這個樣子當然會覺得存不了錢。
如果是已結婚有這種財力的夫妻,我還覺得房租16000有點省
畢竟台北市內稍有品質的電梯大樓獨戶套房我查一下也大多是破15000元,畢竟不少人認為居住品質不能省(除非有資格去租社會住宅,但依原PO貼出的家庭經濟能力也幾乎是承租條件最緊繃了)
如果依我自己有這種財力的話,為我的膝蓋著想,公寓超過3樓應該都不考慮,分租的基本上也不大考慮,台北的分租套房大多品質不是很好,也沒有真的一個家的感覺。
另外,如果兩人都在台北市工作,除非是業務性質,不然在小孩出生前基本上是不需買車的(但既然買了我也不建議賣就是),只是當初選擇用車貸而非依能力所及一次付清是稍嫌錯誤的決定
孝親費的部份,我同意先前幾樓的說法,如果雙親還有能力,是可以考慮以買房或生小孩的理由協商不給或少給。
伙食費的部份如大家所說吃的太奢侈,至於衣物鞋等配件的雜費,說真的不是月月都在買吧?真的有要花那麼多嗎?
最後,如果真的在台北,一個家庭通常最省不下來的就是房租或房貸。如果孝親費和車子的費用還省不下來,就算沒小孩,要過得稍舒服的生活還想存錢本來就不大容易了。難怪台北年輕人都不大生小孩的
至於其他的我就
卡沙米 wrote:
我看到了這篇新聞有...(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