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93232 wrote:
小弟,我相信你還沒工作吧?昨天公布後,我的公司的做法就是,公司的加班申請網頁上的預設值改為補休,並且由主管告知以後加班一律寫補休,部門不再編列年度預算,寫加班費的話要簽到總經理,而且須預先提報加班,要寫報告書一併簽核,這樣做並不違法,但是這樣的申請流程能做到的沒幾個人,我的公司還是上市公司唷!員工人數在1500人以上,你說這法律是不是好棒棒???
老哥新法都還沒實施
你這麼快就跳出來打臉我們資動部長和總統是不對的
希望大家一定要去檢舉申訴
啊阿.....忘了一例一休勸導期過的那陣子
資動部長好像有說勞檢員不足...
勞工朋友只能自求多福
誰叫你們軟嘛
勇者小欽 wrote:
加班換補休這項,我現在的這家公司早就在4~5年前就實施了,而且早就是1:1(連假日加班也是這樣),而在我的前一家也是早就實施,所以就我自己的經驗,這種惡法早就在檯面下實施了,現在只不過是拿到檯面上而已....唉!! 而且公司從不會強制實施,只會叫主管私下跟你說,以後加班請自己申報補休,試問還有誰敢報加班費?? 所以說政府就只是一群豬腦袋而已,不管哪個政黨,永遠不懂基層勞工的痛!!
加班"可"換補休這項小弟弟我待的公司至少實施超過30年
雖不完全強迫但是總有遇到被迫的時候
原本總統叫你們去跟老闆講
不要政府公親變事主
結果政府現在帶頭當事主來強姦大家
老闆們也只是照做而已(你不能說他們壞

人民只有選舉的那天是頭家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勞工朋友加油
法怎麼修..關我啥事?又不會有人出來倒閣罷免!!(一黨毒大)
,而且還可以一用再用,台灣勞工真好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