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vt wrote:另外我也希望大家知道公務員加班不一定拿得到加班費,即使有加班費也不像適用勞保者有加成1.33、1.66或2倍的規定,同一個公家機關內,具公務員身份者加班薪水沒乘1.33、1.66或2,適用勞基法的技工、工友卻可以1.33、1.66或2,合理嗎?公務員加班費的計算是不是也該和勞基法一視同仁?另外公務員不得兼差的規定實在莫名其妙,公務員下班後想去7-11、去加油站打工、想開計程車也不行,以前還有解釋例說公務員從事網拍也違法, 請公務員的大哥大姐們不要來搶我們勞工的飯票,還兼差哩.
所以1. 我願意轉成新制勞退,投保上限43xxx,月繳3千多,月退20414,每個月可以多一些(或很多,看人)現金運用。我剛打電話去勞保局問了。他說我一定是遇到詐騙集團了...... 無語。2. 罷工=資遣,真不知道您站在哪一邊的。如果您是資方,請小心被錄音。如果是勞方,那你一定被收買了。3. 所以您不相信公開的政府法規網上資料,和先進們整理的新制勞保退、公保退比較表。堅持認為現成軍公教制度一定比較好。紹興師爺 wrote:國家資源的餅就那麼大...(恕刪)
shindler wrote:1. 我願意轉成新制勞退,投保上限43xxx,月繳3千多,月退20414,每個月可以多一些(或很多,看人)現金運用。我剛打電話去勞保局問了。他說我一定是遇到詐騙集團了...... 無語。...(恕刪) 請發動連署我們勞工熱烈歡迎有志者事竟成加油~而且你們也可以每個月多很多錢可以用除了你們爽未來的孩子更爽因為他們不用幫你們出退休金利人利己請趕快行動我們熱烈支持
紹興師爺 wrote:只有公務員的福利跟勞工一樣公務員才會想辦法向立院提法案改善大家的福利 如果可以透過立法改善福利,你應該直接去向立法委員施壓,如果你需要連署請通知一聲,我十分樂意配合。建議你先把現行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和福利顧好,如果現行法律中已明文規定的加班費、不休假獎金都拿不到,立再多福利法案也只是畫個吃不到的大餅,我覺得這才是問題所在。
我也是勞工,所有受僱者都是勞工。老闆不同而已~勞保局不同意我轉勞保的原因,其實就和私校老師被拒絕轉勞保、勞退一樣,私校老師最貼近勞工身分,原因大家查一下都知道,會將勞退制度由馬上破產,變成破產兩次。話說回來,目前這樣的轉換也是非法啦~期待不久大家可以適用同一種勞動與年金制度,最近也開始有人在討論這塊了。我和940在這議題上的交集不多,他相信他堅信的,我則習慣對新聞做多一分懷疑與驗證。各自努力吧~940nw wrote:請發動連署我們勞工熱...(恕刪)
請問各位一個問題,公務人員休假問題公務人員可以上班遲到就請補休(將以往的打卡紀錄來出超過下班時間就一段時間要求人事提供,然後大填特填加班),還大言不慚說是公務人員有規定可以請一個小時的補休(主管還支持,哇咧),真看不下去。雖然單位仍有很認真的公務人員,但那些真的就是苦幹實幹,只差沒撤職查辦;但些很差勁的公務人員,動不動就說大不了不做,重新再考就是,一付高考隨便考就能考上的恣態。還有,到底有關公務人員的問題可以向那個機構反映?尤其在官官相謢的單位,主管填加班補休比部屬勤且計較時數,難怪底下的新進公務人員態度這麼的不屑,也不按規定,還向資深公務人員嗆:六職等可以管五職等。烤咧~一個月只要上班12天左右,這真的是我們的公務人員?????難怪,那麼多人想考,真是不屑~~~~可以向那個機構反映這種很差 的公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