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看到被批評的問題
1. 退休比在職領的多
這是擁有18%資格且退休金計算方式未改之前才會發生的問題
新制軍公教不會再有這種情況, 而為什麼舊制的人不能動它
不論你要說基於信賴保護還是合約精神
今天你用領太多的理由"改革"他們
你的下一代也可以用同樣的理由"改革"你, 就算你已經領的很少
這是人與人間信任的原則問題
開了先例失去了這最後一道防線
又有何公平正義可言?
2. 18%應該終止
這是定義問題, 18%的制度的確在84年後就已經不存在
這就像保險一樣, 難道說84年以前賣的保單保險公司不賣了
舊保單就不用負責任條約可以任意改了嗎?
況且領18%的人只會慢慢凋零
3. 所得替代率比勞保高
勞保的投保上線43900才是該被拿出來討論的
而不是拉低軍公教的投保額度去均貧所有勞工階級
最近還很紅的是說70%的稅都拿來用在軍公教退撫基金上面
基本上這根本是個誤導大家的說法
70%指的是綜所稅, 綜所稅只佔全國稅收的20%左右
換算下來用在軍公教退撫的錢只佔全國稅收10%不到
故意拿70%去讓人產生誤會, 其心可議
banco2716 wrote:
挑起對立的議題, 制度需要改革, 但不需要污名化軍公教
最常看到被批評的問題
1. 退休比在職領的多
這是擁有18%資格且退休金計算方式未改之前才會發生的問題
新制軍公教不會再有這種情況, 而為什麼舊制的人不能動它
不論你要說基於信賴保護還是合約精神
今天你用領太多的理由"改革"他們
你的下一代也可以用同樣的理由"改革"你, 就算你已經領的很少
這是人與人間信任的原則問題
開了先例失去了這最後一道防線
又有何公平正義可言?
2. 18%應該終止
這是定義問題, 18%的制度的確在84年後就已經不存在
這就像保險一樣, 難道說84年以前賣的保單保險公司不賣了
舊保單就不用負責任條約可以任意改了嗎?
況且領18%的人只會慢慢凋零
3. 所得替代率比勞保高
勞保的投保上線43900才是該被拿出來討論的
而不是拉低軍公教的投保額度去均貧所有勞工階級
最近還很紅的是說70%的稅都拿來用在軍公教退撫基金上面
基本上這根本是個誤導大家的說法
70%指的是綜所稅, 綜所稅只佔全國稅收的20%左右
換算下來用在軍公教退撫的錢只佔全國稅收10%不到
故意拿70%去讓人產生誤會, 其心可議
不能叫改革,要正名成支持政府當慣老闆來違法取消18%,
不過那個不認同中華民國的公務員都退休那麼久了,還一直領中華民國政府給的18%,取消他18%資格我不認為是違法取消
而是不取消才違法,公務員為什麼不能有雙重國籍就是認同問題,只要哪個公務員很明顯的不認同中華民國那比雙重國籍還嚴重
也支持違法取消以前有存高利率保單,畢竟這些保單讓公司虧損
好多人愛罵人慣老闆,但實際上只要是花到他的錢,他比他的慣老闆更可惡
我不喜歡慣老闆,但那些還沒當上慣老闆的準慣老闆更噁心
歷年來政府有很多機會可以改革,但是都「應做而未做」,因為制定政策的人都是既得利益者。公務人員每次調薪(特別是民國7x~8x年薪資大幅上漲的時候),財政部有沒有算過現職人員每調薪x%將會造成將來退休基金y%的負擔以及投資風險,當然有!但政府選擇忽視並且切割(84年及86年)(反正死的是別人家的孩子不是我),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以前對公務員承諾的一紙行政命令通通不許動。
等到基金快破產時再來不斷壓榨、不斷提高在職人員每個月提撥「退撫基金」的額度(這句話讓我想到「三個傻瓜」裡無聲火在畢業典禮的演講),可憐的是這些被壓榨的新世代公務員還不能不繳,因為是強制性的(這點勞工朋友至少還有繳多繳少的選擇權,繳多以後就領多;繳少以後就領少當然前提是要領的到)。
我記得前朝講「共體時艱:繳多、領少、延後領」這句話應該是針對新世代所有人所講的話,感覺不出有既得利益者join其中的fu。
最後,有人告訴我軍警消不能跟公教人員混合討論,這點我完全認同,我的餉條
上也印有「感謝您為國辛勞!」,每個行業都有其辛苦的地方,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但我不希望破產以後薪資短放時看到「感謝您為國犧牲!」..

呼籲改革的重點在於(個人淺見,不喜歡就當笑話):
(1)所得替代率應將「優存利息」納入檢討,不要選擇性隱蔽。
(2)大家都在同一條船上,不分退休/在職,改革的處理原則一體適用。
(3)制定天花板與地板門檻,施行細則有太多要考慮之處,如歷年薪資調漲幅度、通貨膨脹、物價指數,每個世代都有適合的區間…這些要專家來分析。
(4)制定各種數據標準應該要考慮「浮動機制」,避免再重蹈覆轍。
當然,最終的目的是要讓年金制度能夠運行長久…(不過現在少子化這麼嚴重,下一代的責任一定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