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wu0952 wrote:
高層已經知道要停航了,繼續賣機票搞促銷


然後呢?復興有不給退票嗎?你可以炮他賤,但人家就是遊走法律邊緣沒違法你能拿他怎樣?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如果說今天公司照著...(恕刪)


要工作權 了嗎
就算復興現在還能付 薪水 遣散費
拿那些幾個月的薪資之後 誰能保證
還能找到相同性質的工作
除非這些人平時有自修第二專長
不然這些機師空姐地勤 你要他們做啥
同業中的缺額應該也沒能吃下這麼多人

他們要的是 公司不要倒 繼續營運 他們還有工作做

上面有網友提到了

假設兩夫妻都都復興 背了一堆車貸房貸
一下子工作沒了 領那些資遣費能做啥
說實在話啦,真的不是台灣慣老闆太多,而是台灣奴隸太多

一堆人說有資遣費就該偷笑的心態是什麼?
鼓勵資方惡性解雇、然後不付資遣費嗎?

單從復興整個作法來看,就是惡性倒閉!
公司高層會不知情?股票早就不知道賣到哪裡去了,說不定就是被你買走了

人家工會要求優於勞基法or大解法的資遣費為什麼不行?為什麼就社會觀感不佳?
難道復興這種惡性倒閉、造成同業困擾的作法,就沒有社會觀感不佳嗎?

你今天在路上被車撞了,一個月不能工作,對方賠給你醫藥費+一個月不能工作的損失共20萬好了(假設)
你說20萬太少、要求50萬,我也可以說你社會觀感不佳嗎?
假設醫藥費5萬+你一個月薪水5萬共10萬,對方還多賠你10萬共20萬
我是不是也可以說,對方還願意付你20萬、你就應該要偷笑了?很多人被撞可是拿不到賠償金的!

為什麼同間公司裡面,有人學經歷都和你差不多,職位、工作內容、年資也都和你一樣,但薪水就是硬生生比你多3000塊?
人家就是有能力和公司談,你不敢和公司談薪水,是不是也要眼紅說你同事社會觀感不佳?

再說了、別人爭取他們的資遣費,和我們有什麼關係?憑什麼說別人社會觀感不佳,他們又沒有違法!
台灣人就是容易眼紅、見不得別人好
別人薪水比你高,就說別人:都領這麼多薪水了,還要求這麼多福利,真的是很敢!
我只能說一句:「甘你什麼事」!
空服員工作性質情況特殊, 離職後不易找工作, 所以雇主除了資遣費外應該加發50萬? 空服員工作性質情況特殊不是應該應徵前就知道的事嗎? 也沒人拿槍逼妳去幹吧

ryanlin97 wrote:
依照勞基法發資遣費...
勞工可以爭取的為何硬要潑冷水(恕刪)


就是這句話造成社會的動盪不安 ~~~

甚麼都是 爭取 爭取
那要規定幹嘛

甚麼都要從優補助
那一般的規定是給狗的嗎~

規定在哪裡
都照規定來吧 !

連約聘的都可以爭取到資遣費
國家不亂才怪

相信復興是第一槍
資方拿著大筆資金來投資
就是要賺錢的阿

都虧大錢了
能依法善了 基本責任已經盡了

當初華航~~
嚇死復興航空



驅韓抗日 wrote:
假設兩夫妻都都復興 背了一堆車貸房貸
一下子工作沒了 領那些資遣費能做啥(恕刪)

除非當公務員,不然在台灣哪家公司上班不會有這種風險?
法治的國家就該一切依法辦理,不然社會要怎麼正常運作下去?
覺得現行法規對勞工保障不足,那就該要求立委諸公去修法,
而不是上街頭抗爭要求比法律規定更優渥的待遇.
今天如果公司經營不善倒閉,難道也要去抗議說我發不出勞基法規定的遣散費,
給你們每人5百意思意思就好嗎?
個人這次..是比較偏向站在 資方這邊

畢竟,他也沒有惡意倒閉 捲款逃跑

現在選擇原地解散 資產>負債 (大多少我不知道)

但就相信他講的好了, 對於這些勞工朋友..

還是有發資遣費

可能在政府規定的範圍內,有些規定是說

假如a條規企業結束 資方要付給勞方100元

假如b條規企業結束 資方要付給勞方200元

現在的情況就是 資方是A條規

資方也願意賠償!!

但現在勞方卻不斷地說 : 我要B 也就是200元

-----我個人是覺得有點...無限上綱...

畢竟資方 已經很明確說 會有資遣費.....

資方現在就是經營有困難..也沒有惡性"捲款"潛逃

我是不太懂....為何要這樣抗爭...

---或許你說我為資方付出了那麼多...你卻這樣對我...

我個人是覺得...如果勞方來當當看資方 就知道那種感覺了


之前,不是有鴻海的工程師問 老闆說

為何爆肝的是我,但賺錢的是 老闆你?

1. 人家壓身家創業 2. 24H都是掛心於公司上 3. 人家有膽識...(還有很多..

= =真的老闆不是這麼好當的,

(個人是對...這間公司不是很....恩恩.......)

只是單純以勞資方的關係 去解釋
覺得每間公司都會倒的可能

就照勞基法就好 突然倒沒有事前通知 那就照該多久前通知來算

如果遣散是要2個月 那員工就多賺兩個月薪水


哪來的50萬 吃人夠夠

有這麼好凹的嗎

不就是一般服務業 只是有挑過的美女?

覺得公司照勞基法就好

抗議甚麼

還有公司沒有要談是因為 上次華航抗議個那個
桃園市空服員工會秘書長林佳瑋


又跑來亂 公司說叫他們組20個代表團來開會 他又跑去 想要凹更多的條件
被擋在外面

只會在那邊抗議 丟雞蛋之類的 我看以後八成也是出來選立委


甚麼叫做空難2次 堅守崗位 對公司那麼忠心卻被突然遣散

公司平常沒有給你薪水嗎 加班沒給錢嗎
下班平常還會多留下來幫忙?

趕快找工作才是真的


先去領非自願離職書 然後拿去請領失業補助 好像照勞保的6成吧
每個月只要照sop就可以順利請到錢
就做做樣子 休息個半年也無不可 中間有好工作隨時上班多開心



事先準備好帳戶處理薪水
中間還在賣旅展是有點惡質
還有兩個月前認購股票的人真的很慘

如果是這幾天決定大刀闊斧關店的話 到還有話說


WOWO88 wrote:
就是這句話造成社會...(恕刪)


現在的民主不也是"爭取"來的嗎?


rich86015 wrote:
個人這次..是比較偏...(恕刪)


是不是惡意倒閉?這很難說,光是在旅展還在大量促銷機票,還有金門增航的特價機票,收了大量現金,這些預收款項放在銀行生一些微薄利息也是一筆錢啊!

今天是因為還有個母集團跑不掉。

資遣費沒拿到前,所有的承諾都是沒有用的。

這是他們的權益,也是權力,至於其他人的觀感如何,我想他們也不在乎。
你會相信實際使者的經驗還是沒買過電器的學生說法? 不檢舉你的文章是讓更多人看笑話

FUR4ANKU wrote:

先進國家也是倒閉呀,不然勒?
法律是拿來遵守的,不是拿來凹的

就算今天復興航空沒有鉅額虧損而且賺錢,只要董事會同意解散就是解散,老闆不想做了不行嗎?

這時候勞工依照勞基法資遣費拿一拿就可以閃了




大量資遣勞工是 有法律規定

必須提前 通知政府 及勞工

你2天 就解散 連政府官員都不知道? 就是 不符合 規定

不符合規定 就是違法 在美國 這類 國家

都是罰很大的 ..

老闆可以不想做 , 也當然可以 解散

但是 請依照法規來走 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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