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最低退休金38K,勞工3K

好厲害~~的綠色黨工

射後不理

純炒新聞,增加搜尋密度

大家就別回文了

退休制度是一個國家整體政策

不應該獨厚某些團體與職業

我支持削減退休金,一視同仁只供符合當下物價的基本生存金額

這是基於人道的立場

想過好日子,自己的退休金自己存,

軍人很辛苦我認同,我支持提高軍公教現任在職的薪水

比如剛進去可能是三萬,直接提高到四萬五

有工作有合理報酬,沒工作就不應該領這麼多

請政府不要消費未來,跟業務一樣賣夢想,未來誰也抓不準

Sagrado

s7466539 wrote:
這重點跟軍公教繳多...(恕刪)


退休金是「遞延工資」的司法判例
引自:http://www.cpea.org.tw/news2.asp?autono=1337
在司法實務上,我國法院目前通說視退休金性質為『延期後付』之工資。
(1).台灣高等法院九十三年度勞上字第二十九號判決:「查退休金之性質,學說上固有賞金理論、人力折舊理論、遞延工資理論及激勵理論,惟按「依退休金之經濟性格觀之,工資本質上係勞工提供勞動力之價值,退休金之性質為『延期後付』之工資,為勞工當然享有之既得權利,於勞工退休時支付,且不因勞工事後離職而消滅。退休金本質上係以勞工全部服務期間為計算標準所發給之後付工資,雇主自不得以懲戒解僱為由,剝奪勞工請求退休金之權利」。
(2).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二一五二號著有判決可參;又「按退休制度之健全與否、退休金之是否優渥,均係勞工服勞務之誘因,且為建立健全之退休制度,以保障勞工退休生活,所得稅法第三十三條及商業會計法第六十一條已有『退休準備金提撥』之規定,可見退休金為勞工平時所付出勞務而尚未獲得雇主足額給付之工資,應屬遞延工資給付之性質,上訴人自有給付員工退休金之義務。」
(3).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一0四0判決可資參照,堪認我國實務上係採「遞延工資理論」,即退休金之性質並非單純雇主為保障退休勞工之基本生活所為之給予或酬勞金,而係屬工資之一種,僅其給付之時點係至員工退休時始有請求權,…。」
樓主要不要考慮
回去把父母海扁一頓

或是
回去把兒子女兒海扁一頓
軍人最低退休金38K 軍人最低退休金38K 軍人最低退休金38K




;;; 你為什麼不去考軍公教??
supersport01 wrote:
不平等條約就該廢除
當年我幫你加薪你投票給我的共犯結構
勞工階級 沒必要照單全收

更別說那些到中國磕頭朝貢的退將
領台灣人的納稅錢是什麼狀況
不如就有骨氣一點
我支持中國武統台灣,我拒絕拿台灣納稅人的錢


改革方向是正確的, 追溯既往根本就是胡搞瞎搞...
有哪個國家政策, 法律是追溯既往的?
你保險繳了20年, 開始領回本的時候, 跟你說你現在開始兩年只能領一半唷, 再來逐年遞減...你OK?
當初承諾的政策本來就要每年編算去執行, 這是政府的誠信...

沒錢? 沒錢 8800 億的錢拿去做什麼了? 你看的到?
把核四廢了, 多花2兆發展風力發電...肥了誰心裡有數

我是勞工, 我沒 18%, 眼前政府這樣亂搞, 錢都跑到誰口袋了, 心照不宣...
等你老了再上來說活不活的下去
Irisxoxo wrote:
不要再一直說軍人退休...(恕刪)

金鼠 wrote:
年金改革痛的是高階以上的人員,你去問問實際沒有18%的這些中下層的軍士官有沒有少很多,還有這些中下層的支持改革的較多,為什,總比破產後面沒的領的好,看看抗議的是高官較多還是中低層的較多。(恕刪)


痛的是高階以上的人員?
那些靠著政黨關係、政治酬庸擔任政務官的才是真正的「高階」人員
他們哪裡痛了?超短的年資、超高的退職金,改革根本沒改到他們自己人
還有靠著關係擔任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的,十之八九根本沒有管理經營公司的專業及經驗
屁股坐下就爽爽領高薪,每年還有紅利,退職還有一大筆錢
DPP說退休金是維持基本生活之用,
還是這些人的命比一般基層軍公教人員高貴許多
退休維持基本生活要好多好多好多錢?

你媽知道你在這邊發廢文嗎?

不爽你是不會去當兵嗎?一直在這邊哭3小

hblanyard wrote:
我有同學 43就退...(恕刪)


這些人延退,年輕人的機會就被堵死了。
不少公家單位的升遷,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
政府組織就這麼大而已,資深的不退,資淺的人只能繼續當低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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