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資遣她,剛好她懷孕了....

cyuji2004 wrote:
平常不記過..
現才說人家表現不好要資遺..
若滿三大過..叫她走人是很正常的




你這樣講就對了



表現不好是累積,且要對方有認錯意思願意接受懲罰


不服要申訴,懲罰會無效(當然你要舉證不是你的錯)




記過滿了累積到了,開除資遣資方還比較合理符合法規


在這當中資方主管還要導正教育(要有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教育改善訓練文件)

都無效記過滿了才有可能,代表員工頑劣絲毫沒有改過心意



才是法規上合法資遣或開除,要不然光主管嘴巴說表現不好要資遣?

平常都沒說表現不好那邊要改進,不需要你的時候,反正嘴巴上就說你表現不好


像這種光說勞工表現不好要片面資遣的,勞工法庭資方幾乎都敗訴(只不過願意打官司的勞工搞不好不到10%)因此都讓資方賺到
只能說....



跟到不好的老闆,待到不好的公司.....員工就認了吧!


請到不好的員工,搞小團體八卦的員工,貪污的員工,弄壞設備的員工......公司也就認了吧!


煩不成眠的深夜,害怕清晨的黎明。

雪山飛狐 wrote:
只能說....



跟到不好的老闆,待到不好的公司.....員工就認了吧!


請到不好的員工,搞小團體八卦的員工,貪污的員工,弄壞設備的員工......公司也就認了吧!




我也只能說,員工與老闆其實是水幫魚,魚幫水



但現代已經演變,魚水分家


老闆無情,員工不忠,也不需要意外臺灣社會趨勢


但我相信主導權在資方身上比較多,勞工沒那個能力(勞工只是想保護自己,資方大部份是想賺更多)






不曉得樓主講的是否是事實,如果A小姐真的錯誤百出,那就往後的日子裡盯緊一點,她如果是不優的員工,自然會因為壓力大而走人。不用老闆資遣。如果她能力好有改善,多了一個好的員工,也不需要資遣了。主管一開始沒有教好讓她自我感覺良好以為自己做的很不錯是最大的問題。主管"人很好" 不代表是個好主管。

再說,如果她沒做好被罰錢,絕對是主管的錯。A小姐應徵時主管已經知道沒有相關工作經驗,更應該負起監督的責任。
其實我沒看完
但是非常驚訝,出生率已經這麼低了
在可預見的未來,人口負成長已經不可避免了
人口結構為來非常可能變成倒金字塔型
現在有個人,佛心來的願意生小孩幫我們繳退休金

竟然還有人自以為自己是資方
揣摩上意不斷的想方設法,要搞掉一個這麼樣佛心來的孕婦

說的自私點,他的薪水又不是你付,你操甚麼心
況且這些都是你單方面的說法,貴公司的教育訓練....我們也不曉得如何

難道你都沒想過,同樣的情形或許某一天也會發生在你身上或你周遭親友身上嗎!

在這我想提一下村上春樹在獲頒耶路薩冷文學獎時的演講其中的一段話,

"以卵擊石,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那方。
無論高牆是多麼正確,雞蛋是多麼地錯誤,我永遠站在雞蛋這邊"
就這樣,不解釋~






非常認同

kenhugh wrote:
做人厚道點囉~~ 表現不佳 但還尚可吧

你主管若不是老闆 老闆沒叫你裁員 何必自找麻煩...

小過失可以要求改善吧 她起碼願意一直請教 代表起碼也是有心做事

往往不問不說的 才是問題大吧~~

當然老是問相同問題 那該要求她沒記性那就該自己做筆記 先自己了解問題處理看看 不行再求救

而不是老是麻煩別人幫你解決
...(恕刪)
我朋友A 當初在調解會上
那家公司就如同版上一推大大提出建議的,找出証据
整部門準備了30公分高,厚厚一疊資料,
就是要來"指責"、"証明" 我朋友A工作能力有多糟,多不適任
主管,經理,連顧問也來,搞的很像在開庭!
結果!!
調解會不到半小時,公司就妥協了,那疊30公分資料連翻都沒
不妥協!! 誰有空上法庭

"不得裁孕婦" 是規定,適不適任? 真的不是理由!無需爭議
不然,每間公司為了想省產假2個月薪水
像版主一樣,聯合其他同事,甚至整個部門,想盡辦法找查
整對方,甚至挖洞讓人跳! 大家都能隨意裁孕婦
你說、 是不?

勞工局不是笨蛋,處理勞資糾紛不是一、二件,而是上萬件
資方最喜歡搞這種下流技倆欺負勞工,叫勞工回去吃自己

要裁!可以! 身份不能是孕婦!
不適任!可以!等她生完,公司付清2個月的產假薪水再資遣

目前你不需浪費腦細胞搞這些,自己工作作好就好了
出了事,你就是主謀
個人覺得樓主搞錯了.要站在資方立場應該是要先資遣主管才對.這種未盡監督之責的主管才是公司的毒瘤.換個好主管是不會有這種問題的.因為好主管不會讓這種問題發生的.若是像幾位業內的大大所說是常態.那應該資遣是自己.眼不見為淨.

小寶寶幾乎是免死金牌

調解會,大多數一定幫弱勢

你一缸子人來逼她走人,證據又都是她公開懷孕後才跑出來的

不然就是老闆逼其他員工配合排擠,

勞工局應該見多這類事了

幫孕婦準沒錯,幫資方,到時萬一人家找立委上電視,那就精彩可期了


protege5 wrote:
不曉得樓主講的是否是...(恕刪)

主管"人很好" 不代表是個好主管。<--這句話說得很好,非常認同~

我就是其中一個懷孕被資遣的孕婦....
公司在我快生前的一個月提出資遣
當然..被告知當下就上勞工局協調了
這中間當然很辛苦,我得大腹便便自己騎車去勞工局...
每去一趟我就得擔心需要上醫院去安胎...
其他事情不再多說,公司該付的都有付...
不關員工好不好的問題,壞就壞在你們不該在她提出懷孕了才想要資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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