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工作才三萬多,到時候大玩「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大不了工作不要,但肯定要敲到對方吐出一筆「離職金」給你。
順便把對方的太太也找出來。
總之,息事寧人,絕對是下下策!
如果你主管有腦,反過來應該去策動對方公司主管去淘汰這種垃圾員工,因為遲早會給公司出亂子。
不處理?那就要有本事全身而退。
我們的總統都是女性了,相信勞工單位絕對不敢姑息這樣的案件處理。
到時候就看看誰比較難看了!
補充說明:
千萬不要有「為了公司大局著想」這種愚蠢的想法,因為不管公司主管跟妳胡扯什麼,我保證「公司絕對跟妳沒有同理心」,你自己的權益必須自己捍衛,如果為了公司策略愚蠢到把自己的婚姻賠進去,沒人會可憐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