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樓主懷孕已經到了八個月了其實可以跟醫師討論 預估一下產期 開出醫診證明 提早請產假吧安心待產到生完孩子 再接著提出預嬰留職停薪(六個月) 這樣坐月子帶孩子滿六個月 可領六成薪以上作業完全不需要公司同意才可以執行 公司如果敢任意解職 可以告上勞工局 公司穩輸的
台灣的中小企業就是被這種想法慣壞的,1萬5000拿了開心?照法規用22k來算樓主只要現在開始請,公司都至少要付10萬以上包括育嬰半薪和資遣費,講難聽點,公司賺那麼多,有差一個人請育嬰假嗎?還要用1萬5000來敷衍員工規避法規?........................................我覺得要看公司規模你是大公司 該給的給一給今天你是50嵐加盟店主 你覺得...生完給你請假 請完跟你說要回家帶小孩我覺得應該是法規要修改 生小孩是好事增產報國 薪水方面應該由政府補貼不然易造成勞資困擾
bobbycomboy wrote:我太太生小孩時都是自己開車到醫院生的,上班上到一半,會陣痛就開車自己去醫院這些都是個人抗壓性問題(恕刪) 有遇過臨時破水的嗎? 你在看怎麼自己開車不要把個人經驗就以為是通則
修正一下大家對育嬰假留職停薪的觀念:1.育嬰假是政府福利政策,但並不是公司買單喔!2.領的是6成薪且政府出錢(勞工局撥薪),不是公司出的錢!3.請育嬰假留停在公司方面是視同離職做法,但有保留工作權!(但不一定是原工作,勞基法裡有但書的)→因此屬於原資方原本應繳納的部分,在育嬰留停期間公司也停止繳納給健保局及勞保局,因不在職所以勞工退休金也停止提撥.4.勞、健保屬個人需繳納的部分由健保局及勞保局寄發繳納單給個人繳納(只繳個人應繳納部分,勞保年資得以延續).不清楚的請跟公司的HR或勞工局詢問清楚!評估清楚後再做決定!
贊同方法+11.請老闆資遣你2.若老闆沒有依法給資遣費,就向勞工局申訴這樣一來,你有政府的非自願性失業給付,經過申訴後又能拿到公司的資遣費。千萬不要為了一萬五自願離職,你的合法資遣費不會比一萬五少,差更多的是沒有失業給付。老闆總不會是逃漏你的勞保勞退所以不想用資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