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直接做老闆就好了?

看了一下,大家可能都以為富二代才算是老闆吧!!

問題是,大家也都知道創業不容易...,
結果大家都不想承擔風險確要求公司給員工(我)多一點報酬,
搞不好這間公司的老闆當初創業的錢都還沒回來咧...
tony333324 wrote:
因為你不去找薪水多的...(恕刪)
所以我去大陸去東南亞當勞工,薪水多,但酸民說我沒留在台灣沒消費就是不愛台耶。
我還用台灣健保,酸民超不爽,老子也不爽
2003大叔 wrote:
仇視老闆的基本心態就...(恕刪)



真的很少過牢死的⋯⋯
但是我認識很多個自殺死的
大家都想當老闆,老闆就找不到員工了
講這什麼屁話 ?

如果有神仙可做 誰願意當畜生 ?

全部的人都當老闆 誰要幫你做事 ?
就別請員工囉.全部自己做.

這樣就不會有慣老闆啦.血汗工廠啦.低薪啦.

吸音那 wrote:
講這什麼屁話 ?

如果有神仙可做 誰願意當畜生 ?

全部的人都當老闆 誰要幫你做事 ?.(恕刪)


一開始就選擇當畜牲..當然成不了神仙..!
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不就是如此嗎..?
既然是畜生還肖想要神仙的待遇..哪有這等事..!
還沒修法前,總統都說了!沒聽到的話要大聲一點!!
勞工自己去跟老闆講,不是靠政府去幫你談薪資。

所以勞工全變成檢舉達人就好(就像交通違規一樣很多人檢舉)!前提是要修法企業罰款是繳給檢舉人而不是政府

我相信這樣做勞檢不會人力不足,勞工贏 政府贏 老闆也贏 三贏喔!

勞工不用擔心檢舉了被開除 拿了罰金和該給的也夠一陣子開銷

政府不用在那找麻煩跟 勞資協商兩邊討好 還修法 修的兩邊不都滿足

老闆得到勞工信任也會善待勞工 不然會被檢舉罰款賺的都不夠罰!

靜儉修身養德 wrote:
還沒修法前,總統都...(恕刪)

讓檢舉人能獲得獎金這確實是非常有效的方法
不過政府就是明顯靠攏資方啊
他們哪肯把這好用的方法讓勞方有呢
上面當權的一定知道這能有效遏止
不過你知我知 司馬昭之心嘛
昨天一個做批發的朋友又來借錢了,為了發年終獎金
他說覺醒青年只領22k,確實很可悲。
失業只領0k的更可悲,還有一個最可悲的,是他這種經常到處借錢,每個月要倒貼150k給他公司那些22k的覺醒青年。
我跟他說:各人的選擇,就不要抱怨了,你還是收收掉吧。
你有聽說過長期領0k的在抱怨22k太少嗎?
至少你跟你公司那幾個22k的覺醒青年都變成0k,他們就不會抱怨了,而你也不會抱怨了,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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