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比研究員 wrote:
樓主算錯了,勞退要...(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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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補一下 類比研究員 認為公務人員薪資5萬 所得替代率為本俸兩倍的60% 最後可領6萬
其實公務人員薪資結構多數為 本俸+專業加級+其他加級 所以5萬並不全然是本俸喔...最後也拿不到6萬
轉個我上網估狗的警員薪資
四等考試及格,以警佐三階三級起敘 俸點150的正式警員
本俸:19690
專業加給:19505
警勤加給:8435
共47630
很明顯看出 本俸只占薪水不到一半!!
william0108 wrote:
貪得無厭的人真多~...(恕刪)
勞工死亡、親屬能否領勞退金? 一張圖秒懂
不少人疑惑當親人過世、若親人原為勞工身分,並領有勞工退休金,親屬到底能不能領取勞退金?勞保局表示,勞退金屬個人財產,繼承人只要符合資格,即可領取,若是拋棄繼承,則無法領取,但按順位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的遺屬,還是可依順位請領。
民法規定,當親人過世時,繼承人可選擇繼承或拋棄繼承債務、財產,若親人為勞工身分,身後還留有退休金、勞保給付等,勞保局提醒,勞保屬社會保險,並非財產,無論繼承人是否拋棄繼承,只要符合資格,即可請領相關給付,但勞退金屬財產,若拋棄繼承,就無法領取。
勞工退休金是「遞延所得」,雇主將原本得給付勞工的退休金,依法提前至每月提撥進勞工個人專戶中,勞工年滿60歲才可請領,當勞工過世後,繼承者就能領取個人專戶退休金,若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仍可由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23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