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野 梓 wrote:每天工作12十二小時月休2天...(恕刪) 版大,這間公司根本就是違反勞基法,比保全人員還操,保全人員至少每天工作12小時,每工作七天要休一天。這間公司才月休兩天,根本就是違反勞基法,勞委會,你們有看到了嗎?趕快去檢查這間公司吧~~以免有意外發生~
我的算法~~比照自己以前工讀生有1.33倍跟1.66倍的時期(很久了)週休二日的22K每月22day*8hrs = 176hrs$22000/176hrs = 125/hrs樓主的月休2日,$36200,再加上給你每日2hrs的休息時間..每日上機10hrs,月工作28day倒回時薪計算會是...先算基本工時1倍22day*8hrs = 176hrs再算每日一般加班1.33倍22day*2hrs = 44hrs44*1.33 = 58.52最後再假日加班1.66倍6day*10hrs = 60hrs60*1.66 = 99.636200/(176+58.52+99.6) = 108.344/hrs只能說,不是個可以久待的工作~~~~
想當初三年前還在讀大學日校時去游泳池打工,月薪只有8千左右..三年後在台中科學園區某廠當工程師,三個月輪一次日夜,一天12小時,月休15天,不能加班但也禁休,三個月輪一次日夜,平均月薪是4萬..又舉例兩年前在北部某面板廠當EA,夜班12小時,月休11天,月薪是3萬5..我承認我去泳池打工是為了看妹的啦XD
其實我非常反對學生去打工,念書的時間就應該好好去學習,為了微薄的薪水去打工,甚至有未滿18歲就去打工,真是浪費了青春.通常會叫工讀生去做的都是反覆沒技術性甚至是最危險的工作,美其名是實習其實什麼也學不到.看了網友們的描述被資方壓榨的如此不堪,快比大陸還便宜了.馬只能說:怎麼不早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