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切遵照勞基法還是請不到人,再這樣下去真的只好請外勞了...

比照勞基法沒有多了不起~
好像台灣人真的很好欺負
給他最基本的~人家就該偷笑一樣
難怪請不到人,親戚當倉管,出貨搬貨,一個月都有三萬五了,

zwei0106 wrote:
別回了,我看又是資方打手!

射後不理......(恕刪)


而且昨天註冊就發文,加上射後不理...該不會是作球給特定人士吧

過幾天就會看到小懂拿著IPAD說:你看吧,有網友說他公司一切遵照勞基法還是請不到人,再這樣下去真的只好請外勞了...這是台灣勞工自己的問題吧,還怪政府失業率高,根本就是台灣勞工自己(後面5分鐘恕刪)
樓主PO好玩的吧 射後不理?

認真說這種工作還是有幾種人會做啦

第一種就是不缺錢想打發時間的(有錢人.田喬) 不過頂多體驗一個禮拜

第二種就是沒啥技能 沒學歷的 不過也過不了適用期



Q比特 wrote:
公司一切遵照勞基法,...(恕刪)


依勞基法第三十七條以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所謂「國定假日」,依序如下:
一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月一日)。
二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二日) 。
三 春節 (農曆除夕、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
四 和平紀念日 (二月二十八日) 。
五 革命先烈紀念日 (三月二十九日) 。
六 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
七 民族掃墓節 (農曆清明節為準) 。
八 五月一日勞動節。
九 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 。
十 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
十一 孔子誕辰紀念日(九月二十八日)。
十二 國慶日(十月十日)。
十三 臺灣光復節(十月二十五日)。
十四 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十月三十一日)。
十五 國父誕辰紀念日(十一月十二日)。
十六 行憲紀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
十七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當勞動基準法規定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規定有所差異時,事業單位應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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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們昨天有放假還是算加班*1.66?
搬重物...我正想減肥XD ??????????????

>>> 好笑,,
這是跟自己過不去嗎 錢少事多離家遠 這公司年輕人待不住 換作是你 你願意嗎
看完這篇文與各位的回覆,突然讓我想到台灣有一句名言
就是: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台)....

Q比特 wrote:
職務類別:現場操作員

工作待遇:19,000(符合勞基法規定基本工資)

工作內容:完成主管交代事項、負責生產線作業、檢查產品、填寫工作日誌 ※需搬重物

上班時段:08:30~17:30(中午休息一小時)

休假制度:週休二日

工作經歷:無限制

學歷要求:高中職以上

福利制度:健保、勞保、團保、勞退金提撥、三節禮金、年終獎金、員工定期聚餐、年度調薪(視表現而定)

其他:全勤獎金1,500、餐費補貼1,500、車資補貼(依距離而定)、加班費遵照勞基法


太少~

我老公工作的化工廠~福利跟你列的差不多 他起薪還有28k,獎金那些都另外算
你的起薪+獎金+補貼還只落在22k上下

雖然都有符合勞基法 但工作內容老實說不太合理
發這種文不知道是欠砲還是怎樣,我公司請泰勞都比這個還高,乾脆去請一隻狗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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