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明顯的,104人力銀行在這個廣告中,以軟性訴求達到行銷自己公司名氣的作為,已經起了效果。
再者,這廣告是要給人力公司看的嗎?當然不是,廣告的內容,明的是暗示公司人力主管要多給年輕人機會,其實暗地裡,是告知新鮮人,別再擔心自己的學經歷,只要勇敢地在人力銀行投出履歷,未來就有被認可的機會。
至於許多人會說,這樣會不會對廣告中的面試官不好?說坦白的,他們有很清楚跟大家說,這些面試官是現在在職的嗎?公司?其實並沒有,而且也如大家說的,因為沒有提供公司的行業別,所以其實對於面試官怎麼遴選求職者的能力,其實沒有批判的著力點。
比較玩味的是,如果這位求職者,是自己的親人,卻意外的被刷掉,面試官的心情會是如何?坦白說,這樣的情況根本不會存在,有心要到該公司上班的人,如果知道親戚在該公司任職,多會拜託幫忙。至於那些學經歷不好的人,真的有心要求職,也多不會提供這麼簡單的簡歷。
所以, 標題打上吳寶春、李安,其實真的是噱頭十足。他怎麼不乾脆提,李安大導演之前還拍過黃色電影呢?相信這樣很多HR就會有興趣看看,這人倒底賣的是什麼藥?
最近討論很廣泛的一個影片
職場偏見~33歲的李安、25歲的吳寶春 老闆不想用
我認為鋪陳的相當扭曲, 的確許多珍貴的個人特質, 在履歷上常常顯現不出來, 但在這個好人才難求的現今, 與其去諷刺HR或用人老闆沒有慧眼識英雄的能力, 不如去強調如何把履歷寫的更好, 把個人特質、長才、企圖心等亮點展現的更強化, 或著是讓求職遭遇到困境的人能學習如何提昇競爭力
如果你是一個HR、招募顧問或用人老闆, 早已經被無數個你以為可以好好培訓的人才傷透了心, 每天又仍然要看上百封履歷表來尋找下一個更好的人才的話, 你肯定一樣不會去用沒有經驗、工作換來換去的求職者, 用錯人, 就是人事成本的浪費, 員工拍拍屁股走人後, 要收拾殘局的永遠是企業自己
創業者和所謂需要依循企業使命來共同成長的員工是完全不一樣的屬性
而李安和吳寶春在成名以前, 你會不會覺得他很了不起???
No, 在他們出頭和出名以前, 你一樣看不見他們
打抱不平是因為那是李安和吳寶春
而不是一個33歲和25歲的平凡人
用例外原則去解讀成職場偏見實在很扭曲
而所謂徵才平台存在的價值, 不就應該為這些資訊落差去擔任改善的角色嗎?
所以台灣存在已久的徵才問題的錯, 是誰的?
每一方不該都負點責任嗎?
求職者、政府、學校、徵才平台、媒體、父母、企業、用人主管
誰不需要負責任?
但工作是誰要找的? 誰是絕對得利者? 是求職者自己個人, 因為是他希望得到一份薪水, 那麼, 誰該負最大的責任?
這是我: 一個經歷過多年HR、招募顧問、創業者等角色加總已超過15年的一點點小心聲
當我是員工時, 我就對工作盡全力, 當我轉換工作時, 也為了求職盡全力, 所以我從來沒有找不到工作過, 不是我優秀, 只是因為我隨時準備好自己, 因為我不能沒有工作!
https://youtu.be/KfLZwLGb9v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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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鋪陳的相當扭曲, 的確許多珍貴的個人特質, 在履歷上常常顯現不出來, 但在這個好人才難求的現今, 與其去諷刺HR或用人老闆沒有慧眼識英雄的能力, 不如去強調如何把履歷寫的更好, 把個人特質、長才、企圖心等亮點展現的更強化, 或著是讓求職遭遇到困境的人能學習如何提昇競爭力
如果你是一個HR、招募顧問或用人老闆, 早已經被無數個你以為可以好好培訓的人才傷透了心, 每天又仍然要看上百封履歷表來尋找下一個更好的人才的話, 你肯定一樣不會去用沒有經驗、工作換來換去的求職者, 用錯人, 就是人事成本的浪費, 員工拍拍屁股走人後, 要收拾殘局的永遠是企業自己
創業者和所謂需要依循企業使命來共同成長的員工是完全不一樣的屬性
而李安和吳寶春在成名以前, 你會不會覺得他很了不起???
No, 在他們出頭和出名以前, 你一樣看不見他們
打抱不平是因為那是李安和吳寶春
而不是一個33歲和25歲的平凡人
用例外原則去解讀成職場偏見實在很扭曲
而所謂徵才平台存在的價值, 不就應該為這些資訊落差去擔任改善的角色嗎?
所以台灣存在已久的徵才問題的錯, 是誰的?
每一方不該都負點責任嗎?
求職者、政府、學校、徵才平台、媒體、父母、企業、用人主管
誰不需要負責任?
但工作是誰要找的? 誰是絕對得利者? 是求職者自己個人, 因為是他希望得到一份薪水, 那麼, 誰該負最大的責任?
這是我: 一個經歷過多年HR、招募顧問、創業者等角色加總已超過15年的一點點小心聲
當我是員工時, 我就對工作盡全力, 當我轉換工作時, 也為了求職盡全力, 所以我從來沒有找不到工作過, 不是我優秀, 只是因為我隨時準備好自己, 因為我不能沒有工作!
https://youtu.be/KfLZwLGb9v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