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cn64 wrote:
說實在的,拿出這種沒...(恕刪)
點我看PTT鄉民試算不同休假形式差異
一例一休讓資方有合法空間讓勞工變成周休一日, 資方不須提供補假, 即可讓勞工達到加班的效果! 這已經算是合理的計算方式, 事實上存在更多讓資方惡性操作的空間, 例如增加午休時數, 搭配責任制....
反之, 如果周休二例, 除非天災或是其他因素才可要求員工上班, 而同時必須給予加班費, 並於工作日提供補修! 如此幾乎沒有強制讓人六日上班的空間, 這才是真實意義上的周休二日
alancn64 wrote:
說實在的,拿出這種沒...(恕刪)
007leeed wrote:
我知道真相啦,真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