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只是一般的南部小傳產目前的加班費好像是以下這樣假設星期六加班8小時時薪150原本是(150*1.33)*2 +(150*1.66)*6 = 399+1494 = 1893新法規是(150*(1+1.33))*2 + (150(1+1.66))*6 =699 +2394 = 3093變成加班費會暴增而特休就是幾天沒休就直接折算幾天當日薪水新法規的部分如果沒問題可能就變成休息日加班 加倍給付或者是上面的1+1.33那種算法這不是本來就該是這樣嗎?很難想像還有公司會去凹員工應得的薪水
政府、企業、人民這三方角力戰終於結果出爐了,結果誰都沒有獲勝政府被人們幹譙企業多了例假日規定與增加特休人民以後更不容易找到工作,因為未來小公司將更不願意請人了,大公司不容易進去所謂任何事情總是會找到出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沒有人是贏家的我們明年就知道會變成怎樣了
事事如棋 wrote:政府、企業、人民這三方角力戰終於結果出爐了,結果誰都沒有獲勝政府被人們幹譙企業多了例假日規定與增加特休人民以後更不容易找到工作,因為未來小公司將更不願意請人了,大公司不容易進去所謂任何事情總是會找到出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沒有人是贏家的我們明年就知道會變成怎樣了 一體兩面嘛...企業多了例假日規定與增加特休---> 勞工不是假變多了就是加班費變多了.人民以後更不容易找到工作,因為未來小公司將更不願意請人了-->大家都變幸福企業,離職率低當然也就不缺人以上..企業好勞工也好.---> 幹譙政府都是幹譙假的
所以不改比較好?還是兩例比較好?反對一例一休的,寧願以目前現狀自居而不修新法?修法規修法,勞檢規勞檢說因為一例一休被砍七天假的人,以現在的論調來說,放假要你去加班你敢不去嗎?給的還是一倍薪水,這樣比較好?許多人為反而反,連帶拉起許多因勞檢不確實而吃虧的勞工一起來反法案老實說,目前台灣的問題在勞檢,法令不修勞檢增嚴,大家就謝天謝地了但是這次修法,是勞工權益向前的一步,為何不做?難道除非要一次到位才能修法?這次先修,不足的部分下次再增加,再修法,這樣做不對嗎?
事事如棋 wrote:政府、企業、人民這...(恕刪) 誰都沒有獲勝???你認真的嗎?資方一口氣賺了好幾天的工作日現在爽到都快射了吧.......後面什麼不滿意但可接受都虎爛的還有什麼怕企業不繳罰款只好把罰款降低的這種鳥事都出來了這政府被資方看不起是正常的拿錢丟一下就自已找籠子把自已關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