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要有的權利 當然不能讓老闆給黑走了
但是看到前面幾樓的人 一堆人說台灣對女性/孕婦很不友善
這點我倒是不太認同
以我看到的, 國外的女性/孕婦追求的是"公平", 也就是同工同酬
而不是台灣所謂的, 我原本的薪水是多少 因為懷孕了
所以我要比較輕鬆 最好是調個爽缺給我
如果真不舒服 病假/安胎假都已經是法律規定的
不要說小企業 只要是有登記的公司都不能違法的
假就給他請下去就對了啦!!
基於這種觀念, 我還是建議樓主不要理老闆的提議, 安心養胎 準備請假!!
888shen wrote:
台灣一直以來都無法接...(恕刪)




























































































